[新聞] 遭網友玷辱她稱對方養大型犬 害怕大狗攻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1-05-16 11:03:29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遭網友玷辱她稱對方養大型犬 害怕大狗攻擊慘遭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商人阿雄(化名)因熱心協助女網友小蘋(化名)車禍事件,獲得她的信任與好感,2年
前他邀她回家用餐後,強行性侵她得逞,經被害人提告,他辯稱是在很自然情況下發生性
行為,且她身上無外傷,衣物也未破裂,小蘋則證稱因害怕阿雄飼養的哈士奇犬攻擊,遭
阿雄強拉上樓性侵,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8月。
阿雄不服提起上訴,更一審合議庭以阿雄與小蘋達成和解,並已賠償被害人70萬,獲得被
害人原諒,同意給予緩刑,更一審遂改判2年,緩刑5年,罰義務勞務60小時,並接受6場
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阿雄與小蘋透過「臉書」網路認識。他因熱心協助她所涉車禍案件的處理,
因而取得她的信任及感激,其間他亦對她表示好感而積極追求,2018年3月29日晚間,雙
方繼而相約至他家中用餐,他趁機強行性侵害被害人得逞。經小蘋報警處理。
阿雄坦承與小蘋發生性關係,否認有何強暴、脅迫、恐嚇等而犯強制性交犯行,辯稱「案
發前透過通訊軟體向小蘋告白,故案發時雙方算是交往中之男女關係。當晚兩人先在2樓
吃飯、喝酒,後來則改去客廳沙發坐,其後即接吻擁抱, 雙方就上3樓臥室,在床上自然
親吻擁抱、脫衣,告訴人之胸罩也是她自己脫,繼而就發生性交行為」。
阿雄對被害人指控是遭他沿樓梯強拉至3樓,且在積極反抗下仍遭他強行褪去全身衣物,
辯稱她於事後驗傷時身體各處並無外傷,且衣物亦未破損,實難想像,與常理不符。
被害人小蘋證稱遭阿雄強拉上3樓時,雖有抗拒且試圖將手抽開,然因與阿雄體型強弱懸
殊,又因害怕他飼養的哈士奇犬攻擊,遂順勢遭他拉至3樓,無從施以劇烈之肢體掙扎,
慘遭性侵害。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將阿雄判刑3年8月,他不服提起上訴。
更一審合議庭審理時,阿雄坦承犯行,並與小蘋達成和解,賠償給付新台幣70萬,並獲得
被害人原諒,請求法官從輕量刑,遂撤銷原判決,因此改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45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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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21-05-16 11:04:00
五樓肥宅開始養大型犬
作者: hate56 (國境汁男)   2021-05-16 11:04:00
台男真噁心
作者: Calcifer (抹茶凍加兔子蘋果)   2021-05-16 11:04:00
忘記裝記錄器就是這樣
作者: kcclasaki (小賤客)   2021-05-16 11:04:00
台女.....所以六十萬就能原諒對方?
作者: SUMPO (盛保)   2021-05-16 11:05:00
真好 我也想賺第一桶金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5-16 11:05:00
玷汙大型犬 我以為是發生甚麼事....
作者: koromo1991 (小YA)   2021-05-16 11:05:00
這樣也行?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5-16 11:06:00
要保護自己 要裝行房紀錄器 我記得案例中有一點很重要女上位主動騎乘 我記得有法官因此主張女方是自願所以做愛中一定要有一個姿勢 是你躺好請女方主動騎上來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21-05-16 11:10:00
這要看情況 強暴也是可以要求女生主動騎上來狀似淫蕩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1-05-16 11:24:00
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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