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察視角曝光 被輾腳警親上火線

作者: Abre (任愉悅)   2021-05-09 18:49:39
1.媒體來源:
ChinaTimes
2.記者署名: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察視角曝光 被輾腳警親上火線 10質疑全解釋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分局交通中隊莊姓警員,去年6月在桃園市建新街執勤時,意外遭黃姓男子駕車輾
傷腳,案經莊員提告後,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黃男拘役10日。而黃男疑似不滿判決,上網
將事發時拍下的片段影片發上網,造成網友群起公憤,對此,該名莊姓員警不畏酸民,親
上火線於貼文留言區澄清自己的立場,並公開兩張警察視角的照片辯白。
莊姓警員遭輾腳提告傷害一案,源於去年6月6日,案經莊員提出向其提起過失傷害、肇事
逃逸等罪,黃男人於問訊中自首,由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最終法官透過,黃男於大
樹派出所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紀錄表、莊員傷勢診斷證明書、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與雙
方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器與光碟翻拍之照片,判定黃男過失屬實,考量其自首予以減刑,本
案於3月26日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孰料,黃男疑似不滿司法判決,本月4日先在論壇PTT的八卦板發文,貼出當時自己錄下的
三段影片,許多網友路見不平,持續將影片轉傳到各大社群平台,部分網友認為莊員與民
眾應對態度有疑慮,在論壇中均一面倒不挺,並蓋起高樓痛罵。
一名徐姓網友於6日在臉書公開社團《爆料公社公開板》同樣轉貼黃男所發的影片,而莊
姓員警亦現身留言區想試著辯白,貼出他所擁有的兩張警方視角圖片,莊員大喊不公平,
直說大家輕信民眾的片面說詞,同時針對大眾疑慮逐一解釋。
https://i.imgur.com/u4kStZO.jpg
第一點,針對社會大眾在意的執勤疑慮,莊員表示,「是因看到車流堵住而前去了解,黑
紙貼太厚,我只能貼近看,確認車內有沒有人,敲了車窗並用手勢請對方搖下車裝,但對
方卻都沒講,後來請議員關說讓我被調查他也沒講。」
第二,逆向行駛疑慮,莊員說,「有亮警示燈,道路安全93條」。
第三,為甚麼沒先處理對向違停車輛,還針對讓車的車主,莊員說,「我是從聖保祿方向
行駛過去的,我都已經快到路口了,我看他停在那邊不走後方車子一直按喇叭我才過去的
。資料我也都留著。」
第四,為何態度要那麼差,莊員說,「他把電話的內容分開來講,我沒有問完他的職業之
後馬上就掛電話,他講話的語氣我也很不舒服啊!」
第五,沒注意到對向一堆違停嗎?莊員說,「我回頭看專注力真的都在他身上,是因處理
完車會準備要回去,看到此事件才上前了解,我根本不是處理抓違規的,只是就現行違害
做排除。」
第六,車主口氣不差為何還要堅持提告,莊員說,「不然我要不依規定處置嗎?之後他跟
我講他有車損,這要怎麼說?我原本想說六個月過去就好了,過程中他找不相干人在我上
班時打電話給我,打擾我要怎麼說?我是警察,但我也不用被人欺負吧!我也認為我被他
施壓啊!」
第七,是碰瓷還是真受傷?莊員說,「檢方有勘驗我的行車紀錄器,事後看醫生,也真的
有受傷,要謾罵我也會提告,我解釋了,我也是人民,我不因為是警察喪失基本權。」
第八,告民眾肇逃是為什麼?莊員說,「他是開走之後被我攔停,你仔細看他車有晃動,
他說不知道,這不是很奇怪嗎?檢察官說他的距離不夠長,因為我馬上攔停他。」
第九,挨告民眾有車損?莊員說,「在派出所要跟他寫和解的時候,他主張自己有車損,
硬要說我刮他的車子,他都這麼確定我刮到車子有擦撞,怎麼不會說不知道有事故,這不
很矛盾嗎?」
第十,主張腳被壓傷,筆錄時卻可走動?並離開派出所去執勤?莊員說,「我們指的下班
是下事故備勤,我們的勤務一個蘿蔔一個坑,我請假別人要幫我上,不是我不請假。」
此外,莊員雖解釋了一番,但許多網友仍舊不甩,甚至持續酸言酸語,莊員甚至在留言區
嗆聲,「我全部提告已截圖」,更直接標註該發文網友回覆說,「我寧願工作不要我也告
你」。
據了解,桃園分局表示,莊姓員警6日見諸媒體報導後情緒激動,一度憤怒轉哀怨向長官
請辭,但長官建議他暫時休假幾天,等冷靜後再回來上班,但7日受命令休假後即失聯至
今,長官與同事均相當焦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8001663-260402
6.備註:
我以為這種公務車值勤只有速度解禁
但不能逆向(?)
五樓怎麼看?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5-09 18:50:00
阿不是要提告
作者: sunnyyoung (搔你癢)   2021-05-09 18:51:00
就一直失聯下去吧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21-05-09 18:52:00
道安93最後一項 前半是速度解禁 後半是你要閃燈+警鳴器才能無視號誌 標線那些...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21-05-09 18:53:00
想了這麼久 還找到這麼爛的藉口==
作者: tallmay (脫妹)   2021-05-09 18:53:00
大白天光害不鳴笛只有警示還是在車尾,你逆向燈給鬼看喔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1-05-09 18:54:00
認真發一篇洗白新聞還要在最後一段賣啥悲情
作者: maxbbcall (逼逼扣)   2021-05-09 18:55:00
之前不是有學長也看不下去,要該員離職?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1-05-09 18:55:00
7日失聯至今然後發新聞稿,當受眾是白癡喔
作者: cavabien (哈雷路亞.嗆司)   2021-05-09 18:55:00
爛新聞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21-05-09 18:55:00
這警員的嘴臉真跩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21-05-09 18:56:00
鴿子喇叭嘴成這樣
作者: orze04 (orz)   2021-05-09 18:56:00
有壓到是事實 直接提告幹嘛跟人吵半天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21-05-09 18:56:00
警察之光哦
作者: newsun1997 (NewSun)   2021-05-09 18:56:00
-0-
作者: mioaria   2021-05-09 18:56:00
你自己腳放在別人車輪下,這不算誘導?呵呵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21-05-09 18:57:00
然後新聞的「就現行違害做排除」你PO出圖 你正前方
作者: wanters (Reset)   2021-05-09 18:58:00
密錄器一定是沒電了 無法顯示警察是站在哪裡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21-05-09 18:59:00
一台逆向機車你不排除 卻在路口迴轉逆向來排除其他
作者: www6412 (Of-course)   2021-05-09 18:59:00
桃園真的很厲害的地方 再爛都挺的下去
作者: wanters (Reset)   2021-05-09 18:59:00
你站在車子側面命令已靠邊的車子往前開 駕駛哪能看到腳
作者: nikolas (你花多少時間?)   2021-05-09 18:59:00
這水準真的比8+9還爛 還在狡辯 垃圾
作者: pita30 (低調)   2021-05-09 19:00:00
這解釋是提油上火線吧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21-05-09 19:01:00
最後...澄清也該經過上司或公關部門,公務資料說拿就拿 用自己的私人帳號上來???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5-09 19:01:00
什麼視角 行車紀錄器拿出來不會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1-05-09 19:02:00
這個情商與情緒 不大適合當人民保母!祝福離職~
作者: welly520 (welly520)   2021-05-09 19:03:00
辭了沒
作者: Cwren (貓貓蟲)   2021-05-09 19:03:00
身份轉換之術
作者: yu339533 (想個ID真是難)   2021-05-09 19:05:00
密錄器貼上來再說吧
作者: okitawawa (糞game課金玩家)   2021-05-09 19:09:00
都貼視角了幹嘛不把你腳怎麼被碾到的畫面貼上來都判完了也沒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了吧
作者: ian41360 (榮)   2021-05-09 19:10:00
密錄器先上來再說,那個嘴臉真看不下去,又要繳稅養垃圾公務員了真不爽
作者: widec (☑30cm)   2021-05-09 19:11:00
情緒失控可能情有可原,有影片就更好了
作者: oasis172 (williaml)   2021-05-09 19:18:00
你還是下去吧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21-05-09 19:25:00
解釋了什麼 有人可以翻譯嗎?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1-05-09 19:27:00
長官都挺你也讓你休假冷靜了,哪知居然還繼續提油救火,照片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說詞,看來是氣到非辭職不可了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21-05-09 19:28:00
大家都拿證據出來講可受公評,但不能理解肇事逃逸這條怎麼告的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21-05-09 19:38:00
笑死 遵從警察指示開走反被告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1-05-09 19:41:00
說起來…啊桃園市議會在幹嘛?除了事主去求助法律諮詢的議員以外全部當看不見喔?從路上隨機大外割到這件 都沒其他議員有意見?
作者: k594801   2021-05-09 19:43:00
一線三的大官看到了嗎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21-05-09 19:44:00
這員警邏輯是不是有問題,就以第九點來說,都說是在派出所談和解時了,車子有沒有刮傷後來看的不行嗎?跟當下有沒有感覺壓到人有三小關係?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1-05-09 19:46:00
垃圾警察只會栽贓嫁禍
作者: orz151426 (就問問唄)   2021-05-09 19:55:00
能不能解釋那麼多交警,為什麼你會被壓到腳,訓練差?可憐局長還要為這種小事在議會被電,很小的事搞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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