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火神的眼淚情節是真的發生過的八卦?

作者: gahe (瓦礫堆下の醫學)   2021-05-08 13:38:37
原文恕刪
以下沒有劇情雷可以放心觀看
我想就這兩集看下來感觸最深的大概就是消眷吧
劇情中隊員之間的談吐、和家屬之間的對談
乃至於現場事故的情況都做了很好的還原
對於救護比較熟
就談談這塊吧
現在消防機關執行救護勤務的母法
主要以"緊急醫療救護法"和"緊急救護辦法"兩者
緊急救護的對象我們稱為緊急傷病患
1.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
2.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
3.孕婦待產者
4.其他緊急傷病者。
那重點來了 所謂的緊急傷病的定義在醫療救護法的細則有提到
"指具有急性及嚴重性症狀,如未即時給予醫療救護處理
將導致個人健康、身體功能嚴重傷害或身體器官機能嚴重異常之傷病。"
再加上前陣子民視新聞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的
https://reurl.cc/a5OrxY
罰則起不到嚇阻的作用 成就了一百多萬件的謊報
至於一百多萬件救護有多少是符合的 這邊我就打個問號吧
在執行救護勤務上最常被投訴的兩個點
"後送醫院" "態度不佳"
●後送醫院
在這兩個法規內 後送醫院的選擇 "急救責任醫院""就近適當"
家屬認為的適當:長期看診、回診、過幾天要住院等
救護人員的適當:最近且可以處理的醫院
●態度不佳
這大概就不用解釋了~
作者: a09410045 (MONSTER)   2021-05-08 13:40:00
推 辛苦了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1-05-08 13:40:00
真的~
作者: SIH0209 (River)   2021-05-08 13:40:00
推~
作者: koromo1991 (小YA)   2021-05-08 13:40:00
辛苦了
作者: penguin056 (企鵝)   2021-05-08 13:40:00
一堆人把醫療業當成服務業真的會白眼翻到後腦
作者: joy2105feh (三峽堯神不服來辯)   2021-05-08 13:41:00
大家都把各行各業當服務業
作者: kent0925 (走吧!去旅行)   2021-05-08 13:43:00
謝謝你們,辛苦了
作者: donation12   2021-05-08 13:43:00
辛苦了,謝謝你。
作者: do12367 (x x)   2021-05-08 13:43:00
加油
作者: xu3 (ㄎㄎㄎ)   2021-05-08 13:44:00
老實說我覺的根本不用考T2甚至TP,反正民眾要的只是你把他送去醫院,現場待太久處置太久他還覺得你延誤就醫。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1-05-08 13:46:00
榮民都想去軍醫院 那幹就不要住那麼遠啊
作者: sa511394 (Revo)   2021-05-08 13:47:00
救護指定醫院真的有夠靠北,有些狗幹遠他媽的,真的當救護是計程車欸
作者: windcounter   2021-05-08 13:50:00
政客會為了騙票,無限把醫療消防業 搞成服務業
作者: LierX (虫它 小束負 口ㄐ)   2021-05-08 13:51:00
作者: witcherysky   2021-05-08 13:53:00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1-05-08 13:53:00
推 辛苦了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21-05-08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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