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新聞,心涼了半截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吳紹瑜/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江啟臣提案修法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 朝野立委籲理性討論整體評估
4.完整新聞內文:
資深媒體人、名嘴黃暐瀚的母親5日凌晨在台中遭酒駕男子高速撞上,當場身亡,重懲酒
駕的討論再起;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將再次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酒駕致死者刑
度增列「死刑、無期徒刑」。對此,朝野立委表示,須回歸理性討論和整體評估。
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
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酒駕刑責已修法多次,都是嚴刑重罰,應從根本思考,如何遏止
酒駕行為,更為重要。民進黨團幹事長劉世芳則表示,黨團目前尚未討論沒有共識。但她
認為,酒駕是否故意、累犯或有酒癮等都該列為重點觀察。
民眾黨團副總召高虹安表示,支持讓犯罪之人、甚至是明知故犯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但
若要因此將酒駕致死的刑罰提高到死刑或無期徒刑,牽涉到《刑法》體系的平衡。她指出
,《刑法》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罪刑相當」,酒駕刑罰的修法,仍需要回歸理性討論
和整體評估。
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表示,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36號一般性意見,締約國不得在批准《公約》時或其後任何時候,將沒有死刑的罪行轉變
為死刑罪。而因台灣已經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公約的規定和一般性意見對台灣有拘束力,
因此目前法律上不能將酒駕加重成死刑。(吳紹瑜/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506/O6HN5BTGU5ESFIHJKBT42UAX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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