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水利法下修最低罰鍰 初犯、情節輕微得免

作者: Ferry5566 (56不能亡)   2021-05-07 14:39:32
嚴刑峻法是黨國時代遺留下來控制基層老百姓的威權遺毒
為了的是保衛外省權貴統治集團的利益
民進黨執政之後調整法令,鬆綁底層經濟的活力
結果被一堆滿腦黨國思想的網友攻擊
難道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作了?
難道要回到戒嚴時代,犯一點小罪就抓去關,大家才開心嗎?
※ 引述《atp3306 (ggininder)》之銘言:
: 水利法下修最低罰鍰 初犯、情節輕微得免罰
: 自由
: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現行水利法管制區域、態樣繁多,卻導致裁罰不符比例原則的

: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罰鍰級距從5倍調整為10倍
,?
: 修最低罰鍰,並明定部分屬初犯、情節輕微且回復原狀者,得免罰或減輕處罰;但違法

: 提、河川等處採取土石,最高罰鍰從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 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明,現行水利法管制區域、管制行為態樣繁多,導致違法行為也各有

: ,實務上常見不危害公共安全、違法情節輕微行為,處法定最低罰鍰仍屬過重,如河川

: 內未經許可種植蔬菜最低罰10萬元,不僅不符比例原則,也引發不少民怨。
: 現行「水利法」依違法態樣不同,裁處罰鍰下限從1萬元到100萬元都有,考量情節輕重

: 度查獲後回復原狀等因素,這次修法將多項違規樣態的罰鍰下限一併下修。例如,毀損

: 及圳路、啟閉或破壞水閘門等,最低罰鍰從60萬元調降為15萬元;在水庫蓄水範圍排放

: 放流水標準之污水、養牲畜水產或種植物等,最低罰鍰也從10萬元調降為2萬5千元。
: 三讀條文明定,在水庫蓄水範圍、海堤、河川及排水設施範圍內私有土地種植植物,或

: 川區域內建造工廠或房屋等,首度查獲、情節輕微,且已回復原狀者,免罰;首度查獲

: 量化的違法行為,若未致死傷、致災且已回復原狀,可減輕處罰,處2500元以上至5萬
元?
: 鍰。
: 條文明定,法人、設有代表人的非法人團體或法人以外的私法組織,有意圖營利,未經

: 於海堤、河川、排水設施區域內採取土石,得加重罰鍰最高額至新台幣1000萬元;原本

: 採取土石1000立方公尺以下,一率處100萬元罰鍰,顯不符比例原則,這次也修法也將
最?
: 罰鍰從100萬元調降至25萬元,對情節輕微、影響公共安全較少等可非難程度低的違法
行?
: 輕罰。
: 針對回復行為也有明確規範,屆期不遵行者,從原先的按日處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 改為,得按次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不明或無法履行義務,所在建造
物?
: 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必須適當處理,否則也得挨罰,或由主管機關代為履行

: 命其繳納履行費用。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24164
: 備註:
:
: 台灣水土都保持不易了,水庫上游一直開發,現在修法降低罰鍰。下游淤積一直清上游

: 排淤積,再出動怪手挖土,好棒棒。
:
: 工廠排放廢水,可回復原本樣貌,判免罰三小
:
: 政府在想三小,未來可預期的缺水問題會上升,還不好好保持水源,爛透了。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