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兩部分來看
行政違規部份 警察沒開單
刑法部分 壓到人誰都可以去告
總不能警察走路被打 然後說 你是警察 不能告
不過警察不能告妨礙公務
他以老百姓身份告 有什麼錯
法院也會判他贏
法院只看事實 不看身份
※ 引述《basacola (大日本帝國祖國萬歲)》之銘言:
: 這是去年一個我遭遇到的真實故事。
: 文長抱歉,可以直接看影片跟行車記錄器啦!
: 懶人包就是,警察自己跑來跟我發生事故,期間態度很差,說詞反覆,原本現場就完全
配
: 合,處理完說要和解,結果事後又打來問我想怎麼和解,問我職業後直接掛電話後提告
,
: 還多告了完全沒有發生的肇事逃逸,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
: 每10推5P啦,我再研究怎麼發...,我晚上要補習,晚點發。(發ㄌ)
: 更新,附上判決書,讓你們對照行車記錄器。
: https://i.imgur.com/4GmLGRt.jpg
: 以下正文
: 這幾天因為事情暫時告一個段落,但是想了很久還是覺得很不舒服......。
: 去年6/6因與一名莊姓員警發生交通糾紛,期間我並未違反任何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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