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酒駕直接判殺人未遂很難嗎?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5-06 00:22:02
※ 引述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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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成犯罪要經過三階段檢驗:一、構成要件該當性。二、違法性。三、罪責。我先談構成

: 件該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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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構成要件分為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  
:  
: 殺人罪的客觀要件
: 1.行為主體:我
: 2.行為客體:我以外的其他自然人
: 3.行為:殺人
: 4.行為結果:相對人死亡
: 5.因果關係:殺人和相對人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
:  
:  
: 殺人罪的主觀要件
: 行為主體具有殺人「故意」
:  
:  
: 典型的殺人未遂,是像A持槍想殺B,結果射歪,B沒死。由於相對人沒有死亡,客觀構成

: 件不該當,所以不可能既遂。既然不可能既遂,接著就要探討有沒有可能是未遂?是否成

: 未遂,就要看行為人是否有著手
:  
:  
: 著手的時點判斷,根據通說的混合理論,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的犯罪意思,已於外在舉止

: 顯露,並已導致構成要件的保護對象,出現法益侵害的危險,且與構成要件的實現有密切

: 聯性時,即為著手
:  
:  
: A想殺B的主觀意思,已於朝B開槍之舉止中顯露,並已導致B產生生命法益受侵害的危險。

: 開槍與殺死B之間具有密切關聯性。故可以認為A已有殺人之著手,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  
:  
: 法理介紹到此。接著進入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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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21-05-06 00:24:00
其實也不需要酒駕一定要依照殺人罪來判 直接修法讓酒駕跟殺人罪一樣重就可以了吧?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21-05-06 00:24:00
廢死聯盟
作者: chairman129 (chairman129)   2021-05-06 00:25:00
本來就不該拘泥在殺人未遂這條上,不可能證明殺人故意的,另外生一條專門for酒駕殺人的罪名來處理會簡單很多吧
作者: coollfd (Qoo..)   2021-05-06 00:32:00
這樣判的話,資進黨立委要在監獄裡開會囉
作者: garry0403 (毛毛)   2021-05-06 00:56:00
理組法盲看到這篇會跳過去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1-05-06 00:57:00
你完蛋了你 你發這篇文章的行為有構成要件該當性
作者: AhTao (阿濤)   2021-05-06 01:35:00
提高刑度看來就是唯一解。而且我覺得全部都應該提高。沒有重典何以治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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