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王怡蓁
要求學生打手槍給他看否則不讓回家 補習班老師遭判刑
23歲魏姓男子在姑姑的補習班擔任輔導老師,2018年間藉機對13歲男學生伸出狼爪。魏
男要求男學生露出下體並自慰給他看,就可以不用寫作業,否則不讓他回家。新北地方
法院依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魏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受害男學生證稱,魏男是他的補習班輔導老師。在國二寒假時,魏男突然將
他單獨留下,魏男問他:「你的不是很大嗎(意指生殖器),如果打手槍給我看,就會
提早讓你走,如果不願意打手槍的話就不讓你走。」
男學生曾表達不願意,但為了早點回家,只好配合魏男到廁所打手槍給他看,魏男還碰
觸他下體,最後魏男也忍不住自己打手槍。
男學生曾跟同學抱怨遭魏男侵犯,並且不只一次。男學生的父親也證稱,兒子國二時曾
跟他提過補習班有變態,不想去補習班,但當時他以為只是補習班太嚴格,就沒有理會
兒子,國二後,兒子身心狀況不佳,曾幾度試圖自殺。
直到國三,男學生才跟國中的女性輔導老師透露遭猥褻一事,輔導老師通報學校,事情
曝光。
魏男否認強制猥褻犯行,他說不曾單獨將男學生留下來,也沒有帶他到廁所。辯護人辯
稱,男學生僅指出是在2018年寒假,但未講清楚時間地點,因此不可採信。
新北地院審理指出,男學生供稱被侵犯6次,但僅對第一次侵害的過程描述一致,其餘5
次證據不足。合議庭表示,魏男輔導男學生,且明知他是特殊生,竟以不能回家作為脅
迫,要求男學生自慰,撫摸男學生的下體,又在男學生面前自慰,導致男學生事後有創
傷反應。
合議庭審酌魏男始終否認犯行,且未彌補男學生損失,男學生在法庭上表明從重量刑,
因此依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魏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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