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交通違規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1-04-13 23:41:29
還好啦,要是去看更多法案提案
你都會開始懷疑這些立委諸公的邏輯怎麼了?
110040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林俊憲等
案由:
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等 16 人,有鑑於近日民眾檢舉交通
違規案件數大增,其中「連續檢舉」的狀況更大幅增加員警
行政負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民眾檢舉相關
條例有功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其存在之必要,不得
廢除,然該條例應保障公平、比例原則,於比照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於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二項關於警方連續舉發規定
,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例本應協助彌補警力不足,然近日民眾交通違規
案件檢舉數大幅增加,反而造成警方業務量徒增不少。
為避免警察機關為處理民眾檢舉耗費過多人力及資源,
望修法後能導向民眾改以主動通報違規事件,讓警察到現場處理。
五、為求落實比例原則,民眾連續檢舉需符合以下規定:兩件違規舉發事項之時間需相隔
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
~~~~~
意思就是:
1.民眾用手機拍下檢舉件太多,造成警力負荷,
所以應該要讓警方親自到場處理(原來警察親自到場,比較不會造成警力負擔)。
2.每次違規後,有「六分鐘的無敵時間」,跟瑪莉兄弟吃無敵香菇87%像。
https://tinyurl.com/2tczbj8t
順便附上聯署人名單
提案人:林俊憲 林宜瑾
連署人:陳歐珀 羅美玲 蘇巧慧 陳明文 趙天麟
邱議瑩 陳素月 賴惠員 劉建國 周春米
蔡易餘 蘇治芬 邱志偉 劉櫂豪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1-04-13 23:42:00
那鄭捷殺人應該是六分鐘內完成的~應該只有一個殺人罪吧?
作者: winglight   2021-04-13 23:42:00
嫌李義祥不夠多
作者: Linlosehow (Johnson)   2021-04-13 23:42:00
台灣價值
作者: lml99 ( )   2021-04-13 23:44:00
六分鐘無敵星星
作者: kurtsgm   2021-04-13 23:45:00
林俊憲神邏輯
作者: ting445 (PPTTTTTT)   2021-04-13 23:45:00
垃圾立委 幫違規仔說話 祝他們未來有一天走在路上變成1/31/3000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21-04-13 23:46:00
去看看當年選舉板上多少人捧這些咖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4-13 23:46:00
哪天被違規仔撞到 就不要出來哭哭啼啼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21-04-13 23:48:00
賴品妤范雲縮了 果然北部的會怕
作者: l23l23 (喔)   2021-04-13 23:49:00
垃圾立委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1-04-14 00:26:00
綠共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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