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作者: 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   2021-04-07 01:12:02
※ 引述《alpac (自動語言處理顧問委員會)》之銘言:
: ,其中這個代位求償更是非常有爭議,因為高雄市政府到處去收購這個債權,就像討債

: 是空白的,「各位知道討債集團是這個樣子,我A委託B討債公司去要錢,要到100萬的

: 分50萬,一旦金額空白有很大風險,譬如債權人想要回一百萬,討債的找到債主,債主

: 我只有70萬,我40萬給你,你說你只討到30萬,這30萬還五五對分,債權人只討回15萬

: 但他不知道討債人和債主已勾結。」
沒錯沒錯
就算先不管他是公親還事主
在代位求償的情況之下
債權人就變成高雄市政府了
也就是說,高雄市政府去向廠商求償
總共分六案,打到高院二審
算他十二個案子,律師費六千五百多萬
算六千萬就好
也就是說一個案子要五百萬律師費
我去爬了一下當時的說法
解釋是說一個案子裡面大概有五百個小案
等於一個案子收一萬,很便宜
但是我幹你老師咧,現在是市府在求償
又不是受災戶自己求償,每個人要自己出律師費
這擺明就在圖利,還可以講的這麼理直氣壯
高雄的公務員喔?真棒.......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21-04-07 01:16:00
所以到底是哪些案 最後判決是怎樣
作者: uhbygv45 (艾斯克特)   2021-04-07 01:23:00
判決就是市府責任最大啊然後這個也有被糾正 因為有求償400的他也算1萬律師費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21-04-07 01:25:00
那只有一案吧 還有其他分案 這些都有判決結果了嗎 還是都他們自己說有多少案而且判市府責任這案 是這些律師打的嗎 感覺不像
作者: justice2008 ( )   2021-04-07 01:28:00
當年就酸過了 這東西早蓋棺論定了吧 超明顯的而且還有爆料過律師的身分 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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