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巴哈姆特聲明稿 2021/3/22

作者: rofellosx (鏖)   2021-03-22 23:31:24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404&snA=35067&tnum=1
: 2021/3/11 南投縣府第四次來函,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3項、
: 第94條第1項,裁罰六萬元並限期七日內改善
第 46 條
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通訊傳播主管
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並辦理下
列事項:
三、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
第 94 條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
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四十六條之一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及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
嚴重者,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巴哈哪裡違反46-3了??
TSJ事件突然變成兒少不宜的內容??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1-03-22 23:32:00
圖片暴露個資未改善 從去年到現在QQ
作者: amilkamilk   2021-03-22 23:32:00
https://bit.ly/3cahFl2 我這邊也有說你列的是第二項第三款,不是第三項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21-03-22 23:34:00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告知網際網路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違反前項規定未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者,應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
作者: amilkamilk   2021-03-22 23:36:00
圖片暴露個資根本就不是兒少法那條要管的事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1-03-22 23:40:00
https://i.imgur.com/r6SRfjc.png然後我感想同2樓連結內容打訴願或行政訴訟 這罰單應該會撤銷
作者: rofellosx (鏖)   2021-03-22 23:44:00
感謝補充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1-03-22 23:54:00
打行政訴訟吧 找對人應該會贏這處分我覺得比較有可能先被南投縣府法規會之類的單位打臉…前提是不官官相互或不會笨到想把事情繼續越弄越大下不了台
作者: ewjfd (無經驗可)   2021-03-23 00:02:00
幹 一個KMT的南投縣 就能對全台灣作言論審查 跟中共一個樣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1-03-23 00:04:00
不是 你要先訴願阿跟KMT啥關係 這監察院要求的
作者: astrophy   2021-03-23 00:34:00
亂引用法條啊,一副就是他媽就要搞你的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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