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已經變成組織犯罪王國啦!

作者: uhbygv45 (艾斯克特)   2021-03-21 23:46:21
※ 引述《lonwe (Wemart)》之銘言:
: 2017年3月31日,經過民進黨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長這樣
: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
: 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
: 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https://i.imgur.com/IirN29M.png
: 拿掉了「常習性」和「集團性」 增加第二項
: 結構性組織,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所以就變成這個結果
: 成員不固定
: 地點不固定
: 結構不固定
: 分工不固定
: 一下子組織犯罪的範圍變得超大
: 後來民進黨發現這樣還不夠
: 他們認為「持續性及牟利性」,這個定義很難抓共諜
: 所以2017年底又再次修法
: 改成「持續性或牟利性」,只需要符合一項就好
提問一下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那麼好起訴
PTT名人 卡神屎漏 在2019被抓到在PTT帶風向
還有Line群組織,line群裡有好幾個幹部 如idcc
再底下還有一般普通成員 每個月可以領1萬塊
比一些垃圾黑道組織還爽 像館長就說他以前當小弟一毛都沒有
這個組織依照PTT站方的IP證據持續半年~1年左右
而且事後也有被起訴汙辱公署
2471個帳號之中還有好幾個是被盜的帳號
更不用說有一個破麻老師說
關西機場事件和我國優秀外交官之死是中共五毛的資訊戰攻擊
為什麼警方從頭到尾都沒有朝組織犯罪的方向來辦
而只有辦只能罰3000元和半年以下的輕罪呢?
希望有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謎 萬分感謝
作者: jpgwarrior86 (此刻沒有極限)   2021-03-21 23:49:00
不要問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21-03-21 23:50:00
大哥!自己人!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2021-03-21 23:50:00
因為辦下去可能會辦到總統啊...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21-03-21 23:50:00
顏色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21-03-21 23:55:00
我好怕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21-03-21 23:56:00
有洨菸罩 做髒事的當然沒事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1-03-21 23:57:00
認真看條文和發文得結論:邏輯待加強或表達能力稍弱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21-03-21 23:57:00
雨晴看到屎露不知道要退幾梯
作者: pdz (披低)   2021-03-21 23:58:00
笑死 這四個現在都下去了
作者: houting (( °□°)?!)   2021-03-22 00:46:00
前一篇不是有寫條文 還以為會上ptt的人都識字呢? 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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