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頭版廣告控訴「獵鷹被判刑」 他批評政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1-03-09 23:18:08
1.媒體來源:
自由
買頭版廣告控訴「獵鷹被判刑」 他批評政府違憲、違法
2021/03/09 22:09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今天《自由時報》頭版左上方出現一個特殊的廣告,內容寫著
「候鳥大量光臨可獵捕是法律」等內容,令不少民眾看了一頭霧水,本報找到刊文的屏東
縣恆春居民王思明,他強調,司法機關從未提出「過境候鳥族群量是否逾越環境容許量」
,取締獵捕實在於法不符。
這個特殊廣告寫著「候鳥大量光臨可獵捕是法律,行政、檢察、司法體系憑什麼非法剝奪
?我控訴!我抗議!『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特殊的訴求引發不少民眾討論,
也好奇有什麼委屈要透過這樣方式訴求。
長期爭取恆春住民權益的王思明說,多年來獵鳥人在刑訊筆錄中,面對「你知道灰面鵟鷹
(伯勞)的族群量沒有超過環境容許量嗎?」答案都只能說「是的」,但法官判刑從不用
花力氣找證據證明「族群量沒有超過環境容許量」,其實國內根本沒有任何數據或研究,
能佐證這些過境候鳥數量究竟是否低於「野保法」中提及的環境容許量。
王思明指出,爭取這項住民自祖先開始的狩獵習慣,主要是一名為了打獵多次進出監牢的
居民潘先生,從他遭判刑的多次案例中,發現「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提及「族群量超過環境容許量」經主管機關公告後,是賦予人民獵鷹的權利,政府提不
出相關數據卻將人民判刑,多次向各機關陳情也未收到完整答覆,只能透過網路及登報方
式控訴,未來仍會持續爭取當地民原有的權益。
對於這項與眾不同的訴求,法界人士認為,「野保法」中「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者」能
做獵捕,前提是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其可利用之種類、地點、範圍及利用數量、期間
與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但無論是灰面鵟鷹或伯勞鳥,不僅沒有逾越環境容許量
的事實,更沒有主管機關許可過,指控政府執法機關剝奪獵捕權益,說法有待商榷。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61564
6.備註:
美國隊長繼承人被判刑?不是要跟冬兵巴奇拍新影集?是不是在歧視黑人啊?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1-03-09 23:21:00
法律也有說開放紅燈區 但沒人敢許可 呵
作者: zxcz1471 (gotohell)   2021-03-09 23:21:00
鳥仔踏 焦阿巴 好久沒看過了~~
作者: enthpzd (DDTY)   2021-03-09 23:22:00
怎不去抓埃及聖什麼鳥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1-03-09 23:22:00
下任美隊你敢判他刑?
作者: james80351   2021-03-09 23:23:00
因為幫美國隊長和他的基友逃跑 所以被關了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1-03-09 23:24:00
電影還沒上就掰掰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21-03-09 23:25:00
抓那個幹嘛
作者: lakefox (吸貓成癮)   2021-03-09 23:30:00
公告後賦予 意思不就是沒公告不能抓 到底是哪裡難懂沒有公告就沒賦予你捕獵權啊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3-09 23:44:00
小說中寫清代是天空同時有上萬隻灰面鶖在飛翔
作者: toofat (南勢角野郎哥)   2021-03-09 23:47:00
原住民文化有吃肯德基嗎
作者: hydralee (LCM)   2021-03-09 23:52:00
你可以去獵蝗蟲跟夜行軍蟲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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