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訓教官戀上高中女學霸 多次帶去「打

作者: nbalook (坐立 省思 瞭望 破 出擊 )   2021-02-28 12:58:12
18歲都可以合法結婚了!
結果女孩的身體自主權不屬於自己!?
而是屬於女孩父母跟教育部 國防部??
何其荒謬啊!!!
男的有穩定收入 追到新鮮肉體
女的早十幾年就拿到一張超穩定飯票
大家都歡喜 你情我願的 又不是強姦強迫猬褻
有何不可呢??
只要女的想跟他做? 男的想跟她做?
幾歲做又不是重點?
重點是跟她做的這個人 她可不可以跟他一輩子!?
這個不是由父母決定的! 不是由教育部 國防部決定的!
而是由女孩自己決定的!!
在強調身體自主權的時代 居然還有讓女孩自主權倒退的權力結構?
還說是人權進步 真是可笑!!
作者: t516 (t516)   2021-02-28 12:59:00
低能兒你認真跟他們討論有用嗎?
作者: MeowDeLay (喵的勒)   2021-02-28 12:59:00
人家LGBT組織多,你這又生不出一個組織,誰鳥你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21-02-28 13:04:00
時代真的倒退了 以前喊女權性自主 現在只會怪台男誘姦
作者: d86249 (金羊)   2021-02-28 13:28:00
你就不要生女兒然後念書的時候被教官追走
作者: orzzz (高雄是個好地方)   2021-02-28 13:32:00
推 沒錯 本魯十年前就提出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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