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全聯麵包賣不完要員工吞?

作者: bota (llll)   2021-02-26 13:14:25
完全合法喔
勞基法第2條: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1-02-26 13:15:00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21-02-26 13:15:00
獎金跟工資不一樣==
作者: DIDIMIN ( )   2021-02-26 13:15:00
科科,麵包也算實物獎金的一種
作者: peter210731 (ptt)   2021-02-26 13:15:00
現在土地這麼貴 以後薪水改發泥土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21-02-26 13:17:00
經常性給予不要漏掉解釋啊
作者: rinatwo (無)   2021-02-26 13:19:00
要員工買掉 跟拿麵包給付工資天差地別吧
作者: BILLYTHEKID (比利小子)   2021-02-26 13:19:00
不是說要自掏腰包買?什麼時候變成獎金給付?
作者: jerrys0580 (墮落的阿它)   2021-02-26 13:20:00
法律人 唉...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1-02-26 13:21:00
法盲又要笑死了
作者: yanluan (yan)   2021-02-26 13:23:00
可是員工是花錢買,又不是白拿
作者: rinatwo (無)   2021-02-26 13:24:00
所以全聯的記帳是 借 薪資支出 貸 存貨(麵包) ????還是借 現金 貸 銷貨收入 借 銷貨成本 貸 存貨(麵包)說清楚哦 商業會計法 記帳不實是有刑責的哦笑死 你只看到片面你也能說合法 腦補的合法
作者: aabb927   2021-02-26 13:30:00
我自己掏現金跟你買麵包,變成你給我麵包當工資?什麼神邏輯...
作者: h50212263 (奈威)   2021-02-26 13:33:00
上班給麵包 什麼情形 石器時代嗎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21-02-26 13:36:00
笑死 發票都掏出來了 還在麵包當工資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21-02-26 13:48:00
合法你個鬼 pt版主在這裡第二條是說 工資的形式可以有哪些 瞎基巴扯三小合法請看第三章 第22條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等我說完 搶三小話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
作者: ioozar   2021-02-26 13:51:00
食物變工資這怎麽算?給你一個麵包說這麵包3萬塊好不好阿??笑死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21-02-26 13:52:00
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你他媽到底要替代薪資 還是贈與 你先想好再來發廢文物品可以式工資的形式之一 但是必須事前約定而且必須要適合勞工和其家屬噓要你去把麵包是生活必需品的解釋 她媽的給我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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