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判無罪36天…鐵路警李承翰父悲憤過

作者: leona12 (leona12)   2021-02-24 20:43:32
一審的法官是不是該出來講講話
鄉民都比你看的準欸
精神科醫生也應該出來說說話
畢竟當初洗臉檢察官
我倒覺得檢察官很盡責
還有那些嗆鄉民法盲的
也是應該說說話
不然每次吵得兇
前面雷聲大 後面雨點小
引述《leona12 (leona12)》之銘言:
根據判決書
醫生只有判定兇嫌當天有發病
並沒有辦法說行兇當下是完全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
法官還是幫他心證了
所以判19條第一項無罪
糾結在這個點 19條第一項 或19條第二項
其實再找另一家醫院
再做一次鑑定 又有何不可?no harm啊
最後 我賭二審判19條第二項 有罪減輕其刑
引述《chengune (溫柔的基隆華仔)》之銘言:
: Ettoday
: 快訊/判無罪36天…鐵路警李承翰父悲憤過世亡 看不到上訴判決
: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 嘉義鐵路員警李承翰遭刺死,兇嫌一審判決無罪,李承翰的父親不滿上訴,卻因長期鬱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4/1730367.htm?from=ettoday_app
: 幹
: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21-02-24 20:49:00
所以第一個醫生鑑定不合法官胃口 就找第二個醫生?
作者: kk10519 (星辰)   2021-02-24 20:51:00
所以醫療證明 酒精 未來脫罪最好利器
作者: gn01693664 (十幾分鐘)   2021-02-24 20:51:00
自由心證就是 爽就採信 不爽就不採信 先射箭再畫靶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1-02-24 20:55:00
改判法官死刑好了 自己下去跟李爸爸道歉 操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21-02-24 21:04:00
我看一審判決書的鑑定人就是很篤定啊鑑定人雖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在我看到他的當下,他都還有鬆散的狀況,所以絕對可以推論他當下犯罪時一定更不好的」、「推論他在那時候應該是更不好」鑑定人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他講的非常可信,就是一個精神分裂症的個案講的話,百分之百典型反觀檢察官不懂精神鑑定嘴不贏醫生 就開始講人家不專業報告在早餐店寫的 偏袒被告云云醫生親自出庭作證 法官的心證不就更接近真實?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1-02-24 21:16:00
這就是為什麼法律要給你好幾個審級的緣故阿法官對鑑定報告的看法不同 後面審級的法官有前面的意見後,認可或不認可 是後面審級的事
作者: lovea (lovea)   2021-06-04 22:57:00
作者: Rin5566 (派屈克)   2021-06-04 22:57:00
這就是司法神奇的地方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1-06-04 22:58:00
第一家就找到符合法官喜好的鑑定結果了 幹嘛再找 鑑定結果不如預期不採信也可以 就跟殺牙醫那個一樣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21-06-04 22:59:00
問證嚴法師阿 到底誰錯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21-06-04 22:59:00
到這個階段,怎麼判已經對他們家沒有差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1-06-04 22:59:00
你可以看看 殺醫案 找另一個也沒用 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CryMasK (超黑心小天使)   2021-06-04 22:59:00
台中那個找另一個 結果法官不採信
作者: CVIVIC   2021-06-04 23:00:00
判無罪當好人,偽善者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21-06-04 23:00:00
判了一堆垃圾才去做慈濟買贖罪券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1-06-04 23:00:00
台灣法官跟法律就像個笑話一樣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21-06-04 23:01:00
二審一定會改判啦,而且一定會請複數醫生鑑定
作者: oklagg (kevin)   2021-06-04 23:01:00
發病沒辦法控制自己,但都會記得出門要帶刀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1-06-04 23:02:00
好希望害死人的垃圾法官跟檢定醫有報應
作者: CVIVIC   2021-06-04 23:03:00
精神病患那麼正好都不會殺法界人士,沒辨視能力騙誰?
作者: aidansky0989 (alta)   2021-06-04 23:03:00
基於信賴醫生專業、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判決從速,直接判比較好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21-06-04 23:03:00
當法官本身就是一種報應,有錢人一輩子不用去法院,都律師
作者: junibookye (兵車行)   2021-06-04 23:04:00
美國可以找別的法醫驗 台灣受害者不能找其他心理醫師驗嗎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21-06-04 23:04:00
去就好了。台灣法院那種鳥樣,帶衰而已。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21-06-04 23:05:00
不許你批評我們偉大的法官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21-06-04 23:06:00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21-06-04 23:07:00
國考考出來的都這種人嗎
作者: junibookye (兵車行)   2021-06-04 23:08:00
終究是殺人 還判無罪 車禍都有應注意未注意法果然是人說的算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6-04 23:13:00
法官自由心證 不採用鑑定也沒屁用 像台中捅死牙醫案二審法官不採納鑑定被告是正常狀態的報告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6-04 23:16:00
笑死,醫學鑑定如不符合期待,就一直做到符合期待為止,這就是科學
作者: inori08   2021-06-04 23:19:00
採用哪個法條和鑑定結果都法官心證 再說不要甩鍋給法官?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1-06-04 23:22:00
科學不就是可以重複實證完全一樣才叫科學嗎什麼叫做可以變成不符期待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21-06-04 23:23:00
小英要廢死 你法匠就是要找理由不判死 豬嗎 連這道理都不懂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1-06-04 23:23:00
那這樣科學不就跟博杯一樣,好壞一次定生死
作者: momo810806 (momo0806)   2021-06-04 23:23:00
所以兇手符合法條上的要件不該做合適的判決? 那判無罪沒問題啊 但監護處分 五年真的太短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1-06-04 23:24:00
所以法官是怕第二間醫院鑑定結果不一樣嗎?科學會怕被重複實證嗎?重複挑戰嗎?
作者: Gandalf (☑窮☑宅☑癡)   2021-06-04 23:25:00
那就修法,讓他終身接受治療啊!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1-06-04 23:25:00
科學不就是真實的東西嗎?重複鑑定不行嗎
作者: nixing (☆)   2021-06-04 23:31:00
科學研究方法的科學不是研究結果的科學
作者: ironaxe   2021-06-04 23:42:00
既然是心證,根據每個法官不同的信仰,就會直接影響判決
作者: hy23 ( )   2021-06-05 00:02:00
二審改判,就法院認證法官就是法律系口中法盲
作者: kurt1234 (9527)   2021-06-05 00:05:00
二審重判,不然選民是要在大選給dpp 好看
作者: flowersuger (Mia)   2021-06-05 00:30:00
覺得發病還要能自我控制的是多無知?會帶刀就是已經很嚴重有自傷傷人疑慮!最重要還是社會安全網能補好,很多情況下警護人員根本無法強制帶病人就診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1-06-05 00:42:00
所以嘛,根本不能100%肯定他的精神問題啊那這樣有何意義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21-06-05 03:05:00
作者: ru370737   2021-06-05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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