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的法官是不是該出來講講話
鄉民都比你看的準欸
精神科醫生也應該出來說說話
畢竟當初洗臉檢察官
我倒覺得檢察官很盡責
還有那些嗆鄉民法盲的
也是應該說說話
不然每次吵得兇
前面雷聲大 後面雨點小
引述《leona12 (leona12)》之銘言:
根據判決書
醫生只有判定兇嫌當天有發病
並沒有辦法說行兇當下是完全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
法官還是幫他心證了
所以判19條第一項無罪
糾結在這個點 19條第一項 或19條第二項
其實再找另一家醫院
再做一次鑑定 又有何不可?no harm啊
最後 我賭二審判19條第二項 有罪減輕其刑
引述《chengune (溫柔的基隆華仔)》之銘言:
: Ettoday
: 快訊/判無罪36天…鐵路警李承翰父悲憤過世亡 看不到上訴判決
: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 嘉義鐵路員警李承翰遭刺死,兇嫌一審判決無罪,李承翰的父親不滿上訴,卻因長期鬱
悶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4/1730367.htm?from=ettoday_app
: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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