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鐵路警察李承翰母親:改判17年勉強可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1-02-24 10:46:08
其實現在就是法律人不用負責
所以才會有各種超出「法盲」理解的判決
常常有那種砍傷人被關幾年放出來
結果這次砍死人的
不然就是吸毒、竊盜前科堆了十幾個
還在路上趴趴走
就算再上一次法庭,也是一句“可教化”打發。
如果今天立個法
只要不是判法條最高上限的刑期的案子
犯人出來之後再犯
那當時的法官少判幾年就要自己進去關幾年
這樣還有法官會隨意判刑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2-24 10:47:00
好惹喇 都是馬後炮 預防悲劇再次發生才是重點
作者: yyan1218 (今天下雨了嗎)   2021-02-24 10:48:00
吸大麻都沒事了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21-02-24 10:48:00
憑什麼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24 10:48:00
這樣會有預防性判決,偷小東西,五年,讚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21-02-24 10:49:00
出嘴就能立法 那要立院幹嘛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24 10:49:00
什麼得減事由直接廢掉
作者: smile5566   2021-02-24 10:49:00
任何人做錯事都要負責 但偉大的法匠完全不用 咬我啊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21-02-24 10:50:00
法官不是神
作者: roy11111 (roy)   2021-02-24 10:55:00
如果違停 闖紅燈都立法改罰死刑就太好了
作者: alaskaman (阿拉人)   2021-02-24 10:59:00
噓文的心態可議 同路人?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21-02-24 11:08:00
你會被噓法盲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2-24 11:11:00
偷東西判五年,殺人無罪,恐龍膩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21-02-24 11:13:00
法官不是神,但永遠不會有業務過失 蒸棒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2-24 11:13:00
輕罪輕罰,不會判,讀法律系是要整天當跟蹤狂喔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1-02-24 11:26:00
不是神,但永遠不會有業務過失 蒸棒~~爽貪?爽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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