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但是美版的航行自由 是包含軍艦
: 同時美國不承認 12海浬領海這件事情 美版好像是只承認3海浬
中國IP怎麼都會傳一堆有的沒的美國假資訊
美國的3浬是自己的州除了德州和佛州以外的管轄權,12 浬剩餘部分歸聯邦政府管。
對國際領海的範圍界定為從基準線算起最多只認同12浬, 鄰海包括領海不超過24浬。
說最多是因為國際海洋公約有提到當多國的海域交錯時將以中間線界定,除非雙方都同意
其他分配方案,而一個國家可以選低於12浬的領域。
也因此當一個國家莫名其妙說一個天方夜譚的範圍時,美國就會用自由航行來嗆對方。
如:
利比亞之前畫240浬
和
中國建島礁自以為能擴張領海計算的基準線
另外你指的蘇聯事件應該是1988年2月12號的黑海事件。
這件事情起源為:
蘇聯順著公約承認無害船隻在領海內航行權利的同時卻在俄文版裡面偷加了原文裡沒有的
條文,還被拿來當作他們限制軍艦的法源。
美國對蘇聯的作法不爽就開軍艦去實踐原國際公約允許的航權。
跟你的說法差蠻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