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熊貓女外送員「沿路偷餐」!同業揭2手法

作者: SHAGUGAN (灼眼)   2021-02-22 13:43:48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黃可昀
: 3.完整新聞標題:
: 熊貓女外送員「沿路偷餐」!同業揭2手法鑽漏洞 賺錢又吃免費餐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外送亂象多,竟然還出現外送員「偷餐」情形!一名專跑台北東湖、新北汐止的foodpanda
: 外送員發現,近期有個女同業「在汐止常對配合熊貓的店家偷餐、騙餐」,近期更把目標轉
: 往東湖,多間店家都已受害,經過他的觀察揪出對方2手法,呼籲當地人共同抵制。
: 原PO在臉書社團「我是東湖人」表示,對方是黃姓女外送員,騎著白色125機車,保溫袋編
: 號為581,前陣子不停在汐止偷餐,被抓包後當地店家、同業共同抵制,目前已轉往東湖繼
: 續到處行騙,偷餐手法有以下2種。
: 第1個是「專挑餐點做好放前台,讓司機自行取餐的店家」,取餐時隨便亂報一串數字,假
: 設她原本是33號,卻和店家報33、34,直接連34號的餐點一起取走,導致34號司機來店時沒
: 有餐點可取。第2個是「餐點拿了直接轉單」,假設她是33號,取完餐以後馬上按轉單,其
: 他司機接到單以後到店裡取餐,卻發現餐點早就被他拿走。
: 由於這屬於foodpanda漏洞,目前尚未有完整的應對機制,客服接獲反映後也無可奈何,只
: 能請店家重做一份,「權益受損的是接該單的司機、店家及訂餐的客人。」原PO呼籲,東湖
: 、汐止店家往後若看到平板出現這位司機名字,應立即回報客服並要求換司機,「堅決不給
: 餐直到平板上司機名字換人為止!」
: 網友留言,「這樣沒有刑事責任嗎」、「詐欺罪get」、「不能請熊貓取消他外送員資格嗎
: 」、「難怪現在幾間東湖外送店家都開始核對號碼跟再三確認,原來是有這種事情發生」、
: 「下一站會不會就到南港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22/1923688.htm
: 6.備註:
: 中午想來點...
簡單解析一下:
第一種行為:取餐時隨便亂報一串數字,拿走餐點
詐欺取財罪
跟店家報假的號碼是施用詐術,使店家陷入錯誤交付餐點
破壞店家對餐點的持有,建立自己持有
第二種行為:取完餐馬上轉單
業務侵占罪
向店家受領餐點當時因為還有接單,有受領權限,為合法持有
受領後卻轉單獨吞餐點,此刻易持有為所有,成立侵占
然後因為身分是外送員,構成業務加重
另外,本件告訴權人是受害店家,不是熊貓
但店家以外的人也可以做告發
最後,刑事訴訟法第228條1項: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所以轄區該管檢察官看到新聞後,該做事啦
更何況這2個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21-02-22 13:45:00
建議店家告下去
作者: t20031210   2021-02-22 13:52:00
好奇如果檢察官如果不去查會不會怎麼樣
作者: VB6 (VB)   2021-02-22 13:53:00
如果有黨證然後無犯意或過失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1-02-22 13:53:00
店家忙死,哪有吃飽這麼閒,如果熊貓願意吞下,店家也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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