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林麒瑋/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罷免不分區】綠委:避免有人像吃到「無敵星星」 沒有危機意識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遭罷免成功後,各地出現「報復性罷免」案例,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
遭罷免成功,高雄市議員黃捷在民進黨強力動員下,才保住議員寶座。罷免案如火如荼,
現在還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不分區及原住民立委列入罷免範圍」。
對民眾提案,綠委認為有些不分區立委好像吃到「無敵星星」沒有危機意識,只會作秀,
支持這方向。但行政院官員就認為,這與現行《選罷法》不符,即便修法涉及層面廣,可
行性低。
根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民眾發起「不分區及原住民立委列入罷免範圍」,於今年
2月8日完成提案,目前有不到40位網友覆議,距離覆議期限剩51天。
提案民眾主張,現時法律沒有不分區及原住民立委的罷免規定,人民對於不適任的不分區
或原住民立委無法行使《憲法》保障的罷免制度,民意代表容易背離民意,人民無法有效
監督。該提案建議,訂立不分區及原住民立委的罷免規定,民意代表才會有所警惕,以民
意為依歸,人民也能有效監督,毋須等到4年改選。
對民眾的主張,不願具名的民進黨立委表示,不分區和原民立委是透過政黨和原民得票率
計算,民主國家既然是透過選票賦予政治人物權利,那就應該要有相同的退場機制,也就
是說,對於那些不分區立委,只會作秀、蹭熱度,卻無實際作為,應該要朝修法方向去調
整,不能讓那些不分區立委好像吃到「無敵星星」這麼沒有危機意識。
不過,依照《選罷法》規定,不分區和原民立委不在罷免範圍內。行政院官員表示,不分
區立委是代表政黨的得票率,且依照《選罷法》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
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
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該官員也說,不分區立委是比例代表制,多數民主國家都是這樣的做法,日本還有區域敗
選,在比例代表制復活的;整體而言,要將不分區立委納入罷免範圍這困難度高,就算要
修法也是非常大的工程,因為整個選制都要改掉,牽動許多法律層面和現實狀況,很難說
改就改。(林麒瑋/台北報導)
====網友回應====
陳泓盟:怎麼罷免,是一門學問。是用該政黨,每個不分區立委平均後的政黨票計算?還
是整個政黨的得票數去計算呢?
蔡昱恆:不要到時候綠委被罷免之後又要開始提案修《選罷法》,就跟之前《公投法》一
樣,發現公投打到自己了,就又說太寬鬆,又要改。什麼都民進黨在講,對自己有利就好
棒棒,對自己不利就要修法,根本考慮的不是人民利益,是綠色黨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221/IYI7V7AY7BDRZCDDSQVKI2HMMU/
6.備註:
說說而已啦
政黨票是投黨不是投立委,而且範圍是全國的
不管怎樣弄都很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