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迫調到350公里遠的台北 月薪7萬處長告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   2021-02-21 11:58:06
※ 引述《xiemark (aisinju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林孟潔
: 3.完整新聞標題:
: 被迫調到350公里遠的台北 月薪7萬處長告家樂福贏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在家樂福工作超過20年、月薪逾7萬元的劉姓女子,指控家樂福未事前商量即把她從高

: 調至台北總公司工作,導致她生活驟變、開銷劇增,提告要求公司補貼交通、生活費
損失
: ,並確認雙方勞務給付地應在高雄市,台北地方法院判她勝訴,除確認勞務給付地在
高雄
: 市外,家樂福應給付29萬餘元,並按月給付1萬餘元補貼費用,可上訴。
: 劉女提告主張,她1997年開始在家樂福工作至今,調職前是財務內部稽核處長,期間
工作
: 調動均在嘉義、台南、高雄等南部,她也在高雄置產、照顧母親;未料,家樂福前年
未事
: 先找她商量協議,直接寄電子郵件通知她從高雄調至台北總公司任職。
: 她指出,她向公司申訴未果,也向高雄市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只好迫於無奈
到總
: 公司報到任職,導致他開銷劇增,包括生活、交通費等,認為公司調職命令違法,提
告確
: 認雙方僱傭關係勞務給付地在高雄,並要求家樂福賠償她交通、租屋、生活開銷等損
失,
: 每月1萬9千餘元。
: 家樂福抗辯,劉女所屬的部門2018年起因應總公司全球政策調整,而有縮編員工的必
要,
: 為保障劉女的工作權,才把劉女調任台北總公司服務,也提供1個月薪資的搬遷補助,

: 為調職命令合法。
: 法官認為,雖家樂福只提出一張內部組織圖,難以認定高雄辦公室有縮編員工的必要
,且
: 高雄、台北距離甚遠,公司本應提供必要協助,包括通勤成本、住宿、生活津貼、安
家費
: 等,但家樂福卻只提供一次性搬家津貼,補助顯然不足,也沒有考量勞工和家庭的生
活利
: 益,認定調職命令無效,勞務給付地應回復至高雄市。
: 判決指出,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台北、高雄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差距8000餘元,加上劉
女每
: 月返家2次省親的交通費,符合人之常情。然而,自劉女調職後至今年1月,共20個月
,家
: 樂福應給付劉女29萬餘元,並自今年2月起至回復勞務給付地為高雄市為止,按月給付

: 女1萬4799元。
: 家樂福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63296
: 6.備註:
: 一家法國公司。
這就在舊制裡的人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者。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該案例服務22年被陰,應該是第二種類型
2005年後進入職場的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了
但是也還是有可能因為資潛費被搞
像我認識的姑丈也是20年被丟到越南
是有給很多津貼沒錯
但是就是看你想家人,看你能撐多久
卑鄙
話說家樂福有40%的股權是統一集團
不是純法商了
作者: MilkTeaMan (奶茶)   2021-02-21 11:59:00
外商是什麼 這麼好的環境當然入境隨俗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21-02-21 12:03:00
這個應該不是勞保舊制啦 當初轉換時還維持舊制的很少大部分都轉成新制除非轉換時已經接近可退休或是家族企業或是公司很穩定對公司非常有信心才會延續舊制畢竟新制比舊制保障好太多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21-02-21 12:11:00
外商來台灣就是因為工資低人又奴啊 不然誰要來
作者: a50104 (鐵盒)   2021-02-21 12:17:00
台灣慘業利潤都從人力身上榨出來的,全聯別笑你也是
作者: yaoxie (曜)   2021-02-21 12:29:00
到總公司不是升遷嗎??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1-02-21 12:55:00
少去家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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