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婚半年遭酒駕撞重傷還離婚 聯發科工程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21-02-19 10:04:11
人家聯發科工程師31歲
年收入至少200萬
被撞一個工作停擺老婆跑掉人生都半毀了
能不能完全康復繼續聯發科高壓工作都不一定了 我猜是很難了啦 這種重大傷害有沒有
後遺症都難說
法官還在1塊2塊蜘蛛計較有賠沒賠
以為菜市場在算錢膩
有些恐龍法官真的有夠智x阿
工程師的人生是由他自己決定
被廢物酒駕咖撞到毀人生已經很可憐了
現在又被摳門的法官在那邊你一塊我一塊可憐可憐你二度傷害 決定他的可憐下半輩子
實支實付的賠償不說 精神撫慰金這種東西說穿了就是自由心證 考量個屁兩造條件 被害
者提1000萬 你媽的就算判加害者賠990萬也是剛好而已辣 賠100萬? 蛤 啥小? 哈哈 笑
死人 你好意思敲棍子判決送出去喔
根本就是看受害者沒有阿 還活在過去那種專業不用錢的
哪天等這類的恐龍法官被撞我也希望另一個法官也意思意思賠這恐龍法官100萬就好 反
正專業不值錢 健康不值錢 老婆跑了家庭毀了也不值錢
呵呵 幹你娘
※ 引述《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之銘言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8001730-260402?chdtv
: : 6.備註:
: 判決書連結:https://reurl.cc/v5kxrk
: 無聊把判決書看完,幫大家整理一下賠償金額怎麼算的
: 工程師求償項目:
: A.醫藥費51萬
: 1.31萬醫療費用
: 2.20萬齒額矯正
: =>兩者皆有有單據及醫師證明全額賠償
: 合計判賠51萬
: B.生活上增加必要費用8.7萬
: 1.尿布等耗材1.4萬
: =>尿布等耗材為必要支出,判賠
: 2.營養品7.2萬
: =>營養品非醫囑指定,不賠
: 合計判賠1.4萬
: C.交通費17.8萬
: 1.因為出入皆必須搭乘計程車,多次往返各大醫源,判賠
: 合計判賠17.8萬
: D.看護費16.8萬
: 1.部分醫療行為去函醫院證明不須看護,所以不賠
: 判賠15.6萬
: E.車禍損傷物品5萬
: 1.機車求償3.5萬
: =>機車十年前購入,殘值只剩3500,所以判賠3500
: 2.其他物品(眼鏡、外套、背包、安全帽)求償1.5萬
: =>眼鏡外套沒有提出證據證明車禍當天有穿,也沒有購買單據,不賠(超扯..)
: =>安全帽雖然有提出損壞照片及保固,但沒有提供購買新件之單據,不賠(超扯..)
: 判賠3,500
: F.薪資314萬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20-02-19 10:04:00
不管多少錢 被告都還不了
作者: kiwibee (奇異蜜蜂)   2021-02-19 10:05:00
搞不好100萬都拿不到手 窮人無敵
作者: Pet (我很乖)   2021-02-19 10:05:00
因為不是法官被撞到啊 @@
作者: kairiyu (E N O U G H is enough)   2021-02-19 10:06:00
以後記得酒駕第一時間趕快申請黨證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2-19 10:06:00
因為不是法律人被撞阿 有的法律人很愛說遇到才知道 同理
作者: saisai34   2021-02-19 10:06:00
所以在路上要懂得保護自己 ,寧願撞人也不要被撞
作者: Mei5566 (5566)   2021-02-19 10:06:00
財損不賠真的神扯,不是法律人被撞都沒關係
作者: saisai34   2021-02-19 10:07:00
被撞可能搞得一身傷痛一輩子跑醫院 ,撞人大不了脫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1-02-19 10:08:00
300多萬 還不夠人家一年賺的
作者: hikaru77613 (我愛出世魚)   2021-02-19 10:08:00
判多判少都沒錢賠..就爛命一條,你能拿我怎樣?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1-02-19 10:09:00
結果酒駕搞到人家人生全毀 法官才重賠300多萬 真的笑死
作者: finalranger (往事不堪回首)   2021-02-19 10:10:00
幫QQ
作者: RealGeforce (=.=)   2021-02-19 10:11:00
法官就文組的啊,忌妒理工科精英賺的比他們多
作者: pnsboy (mmm)   2021-02-19 10:16:00
法律人被撞關到你賠錢才放出來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2-19 10:22:00
已經毀了一個人 你判重罰只會毀了另一個人
作者: mecca (咩卡)   2021-02-19 10:22:00
還不還的了事一回事 判多少才是有宣示意義。你這樣判只會讓人覺得台灣人命不值錢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2-19 10:24:00
立法以後高收入不准騎機車就好國家必須保護人才國家重要資產竟然跑去騎車對得起國家嗎
作者: mecca (咩卡)   2021-02-19 10:26:00
那為了保護女孩兒 也規定不可以穿太暴露好了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2-19 10:26:00
爬山也禁止好了 等等死在山上 是國家損失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21-02-19 10:29:00
同意16樓說法 台灣窮人不少 每個都這樣判肯定大家都來有樣學樣 反正我看哪個有錢人不爽撞它成重大傷害後遺症一輩子才賠300萬 值得辣
作者: glacialfire ( )   2021-02-19 11:03:00
還不了是一回事 該判多少還是得判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21-02-19 11:20:00
苦主當時是技術副理 年薪256萬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21-02-19 11:47:00
可能是怕判太高更容易變呆帳吧...現實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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