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通姦除罪化之後好像更容易賠錢???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1-02-19 09:12:19
※ 引述《Qoo302 (Qoo~)》之銘言:
: 以前還有通姦罪的時候
: 妨礙家庭 -> 通姦罪是刑法 會背前科
: 好像以前法官在判的時候 都會確保一定要有直接證據
: 像是性器接合的證據 或是用過的保險套 上面有兩方的DNA才能判
: 像什麼錄音或是即時通訊軟體上的對話鹹濕 都不被當成證據
: 或是去旅館 就算是被發現 只要服裝完整 硬凹吃海鮮上廁所都能全身而退
: 現在通姦除罪化之後
: 感覺好像法官只看一般對話或是錄音
: 就算沒%%%的證據 就判定兩者已經超越一般正常朋友交往
: 直接判侵害配偶權 罰20~40萬不等
: 好像比以前容易定案很多
: 這樣484更能嚇阻一些有人妻癖好的人??
: 卦??
不要刑法民法混用好嗎。在沒除罪化之前,就已經一堆刑法沒罪,民法要賠的例子了
民法的認定要件寬鬆,而刑法就看接你案的檢察官和法官是不是通姦除罪化支持者
是的話,就是算是口交肛交,也能說不合於刑法中對姦字的定義而不構成通姦
就算你帶警察去在旅館房間找到混合精液和淫水的衛生紙
一樣能無法排除證物交互污染的可能性,而判無罪。
除罪化後唯一的好處,就是讓龍應台在他的外國友人面前抬的起頭
讓婦女新知說這是台灣女權的一大步,檢察官和警察不用管這種事
讓小三小王嗆說,不爽你去告我,要我賠錢,我能陪你玩到最高院去,
除此之外,沒了
作者: rony98 (...)   2021-02-19 09:16:00
之前看震震有詞 民法侵害配偶權實務上賠幾十萬就頂天了對有錢台男來說根本不怕 對他們來說 幾十萬玩人妻 便宜啦
作者: AMD640 (+99)   2021-02-19 09:35:00
振振啦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2-19 09:37:00
英文萊可以大聲嗆草民,這就是您祖媽的政績
作者: rony98 (...)   2021-02-19 09:46:00
我沒打錯字 節目就叫做"震震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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