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登記根本沒什麼,兩個人去戶政事務所花一兩個小時就結婚啦
都有人當兵為了請婚假結婚,放完假就離婚了
今天如果是認識六天,男方就願意走台灣流程,花幾十萬拍婚紗,下聘,宴客,蜜月,那才是厲害
今天如果性別反過來,有認識六天,喜歡的女生說要嫁給你,跟你上床,有那個男生會拒絕的?
※ 引述《fraternity (聽說小新比魯夫聰明)》之銘言:
: 欸欸
: 剛剛看到一個YT影片
: 台女跟丹麥男,認識六天就閃婚
: 太浪漫了吧
: https://i.imgur.com/dCLbeys.jpg
: 好啦,酸歸酸
: 這個丹麥白男長得算帥的吧?
: 總比又禿又肥的白魯蛇好
: 能跟他打砲真爽
: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