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uGun (山月餓死舞)》之銘言:
: 看完一整串討論
: 我只想問一個問題
: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繞過代理商
代理商是中國的 => 跟中國買藥 => 很難大內宣
: 你說跟中國代理商買疫苗會被迫簽一堆不平等喪權辱國的條約
: 那也是"你以為"而已
: 連談都沒有談,人家要開什麼條件都沒講
: 自己就在那邊集體被害妄想症
我們的政府從來都沒有契約觀念,覺得自己有權力,爽了就可以任意破壞契約
(隔壁的白粉也不用偷笑,你們家老大一模一樣)
顏色對了,惡搞BOT契約、或是改退休金改年金的時候,人人都很爽
卻沒想到這本質上完全破壞了契約信賴的原則
然後現在踢到鐵板,沒想到國際大廠做生意沒特別幫你DPP開特例?
很多人搞不清楚情況在那邊瘋狂跟著大內宣來護航
1. 為什麼中國的廠商可以擁有台灣的代理權?
區域代理權這東西原本就是當地廠商跟原廠去談的
別說大中華地區,只要上海復星出得起錢,要拿全亞洲代理都有可能
2. 為什麼不能繞過代理商直接跟原廠買?
簽區域代理權時會有相對的權利義務
譬如代理商通常必須要有保證購買量
相對原廠必須保證此區域僅透過代理商販售,不得私自銷售
為什麼不能繞過代理商? 因為BNT不是DPP嘛
BNT如果偷偷賣給台灣,台灣又在那邊大內宣
你當上海復星是智障不知道? 按契約告下去BNT是要賠錢的
更別提BNT本來就有中資了,請問DPP有啥理由叫BNT違背契約出貨?
3. 為什麼不能透過其他區域代理商買水貨?
區域代理權這東西,就是一個區域只能讓那個代理商來賣
其他區域的代理商是不能跨足進去的,一樣是違約
少量從市場蒐購的水貨不影響,但疫苗這種整批訂購的....
買水貨?你當BNT跟上海復星都是智障?
4. 打死都不想跟中國復星買怎麼辦?
BNT可以跟中國復星談,如果中國復星同意就可以特例直接由BNT販售給台灣
但這種特例通常是怎麼搞的呢? 就是加錢,BNT要付代理商本來能拿的利潤
簡單來說就只是"名義上"不是跟中國復星買而已
所以結論很簡單啊,你不能直接跟BNT買,你也不能跟別的代理商買
DPP想偷雞失敗然後就大內宣說都是因為中國阻饒,817還都信了
然後再看看之前媒體對於東洋的具名爆料(DPP只敢告網友不敢告名嘴/媒體的那個)
數量從三千萬直接殺到兩百萬,別人當然懶得理你
做生意最討厭的就是這種講一個假數字凹東凹西,最後實際數量出來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