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甩拚功獎亂開單惡名 高警首創「精準執法

作者: aaaba (小強)   2021-02-15 15:45:21
※ 引述《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湯寶隆
: 3.完整新聞標題:甩拚功獎亂開單惡名 高警首創「精準執法」上路
: 4.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215/2OJKCLO7PZG5HJ47WOD5B77XU4/
: 5.完整新聞內文:110-02-15
: 高雄市民看過來!警察為拼功獎濫開單,不僅無助交通改善,也屢惹民怨,為了改善這種亂象,高市警方率全國之先,首創「精準執法」,由各分局提報轄區易肇事路段,同仁若不在提報的路段開單,將不再敘獎,這項創舉從二月初實施,目前全市已提報八百零六條路段,列為「精準執法」路段。
: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吳武煌表示,精準執法目的是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執法地點,從易發生交通違規的路段,改到易發生事故的路段。不過據了解,此項構思源自前任局長劉柏良,有感於少數同仁為了衝功獎,有利往後的遷調,才會選擇易發生違規路段進行取締,這種方式不僅讓用路人荷包失血,更易導致民怨,為了減少類似情形,才構思「精準執法」。
: 根據警方統計,目前全市十七個分局已提報八百零六條路段,除了道安會報所提列卅條易肇事路口,還涵蓋全市各重要路口,提報前三名,分別為楠梓分局一百卅五條,湖內一百零八條、前鎮分局一百零六條,另新興分局與小港分局僅提報十條吊車尾,比六龜分局的十五條還少。
: 警方說,未來員警只能在提報路段舉發交通違規,才能依「警察機關交通執法獎懲作業規定」予以核分,至於計分方式視開單類別而定,現行可計分有九十三項,如闖紅燈廿分、併排違停十二分、超速(依超速值)十到卅分、未禮讓行人廿分,行政警察四百分嘉獎一次,交通警察八百分嘉獎一次,每半年嘉獎以七次為限。
: 對於這項新措施,張姓市民說,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改善交通的目的,也破除政府搶錢的刻板印象,他舉雙手贊成。有基層警員認為此舉可匡正同仁為拼功獎不擇手段的心態,但也有人認為雖立意良善,但與警政署敘獎規定有所抵觸,執行下來恐有爭議。
看內容,是說「在非提報路段取締,沒有獎勵」
而不是在「非提報路段不得取締吧!」
制度設計一定有其動機啦,現在用紙上談兵的不如試行看看再檢討成果
如果提報路段的肇事數字有降,非提報路段的肇事數字不變
那就可以繼續執行。
還有,那個讓各地分局自行提報看起來有點怪
應該設定一個公式,統一計算再通知給分局
不然商圈附近的民代可能會施壓,讓分局提報的時候繞過商圈附近的道路
作者: Eclipsis (蝕)   2021-02-15 16:03:00
用意是將獎勵推向可能出自道路設計不良的高事故區段大家都違規無事故的路段又不會怎樣減少員警取締動機?雙治標不治本 一石二鳥 和諧人治社會
作者: shock0905   2021-02-15 16:05:00
人性就是挑有利/輕鬆的做,不然哪來抓機車不抓汽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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