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雲林小黑被輾死!好友小白「目睹守原地」

作者: qm21   2021-02-14 22:50:05
: 要回去推第3條的定義
: 『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  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 也就是說你今天要是撞上有主寵物(晶片登錄有案)
: 那當然會吃到動保法25或30條
: 但別忘記飼主同樣也犯動保法第25條或30條
我只想記錄一下n16482003你的閱讀能力
這條是指1.犬 2.貓 3.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你偏要閱讀成1.人為飼養之犬 2.人為飼養之貓 3.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然後說犬貓要有人飼養才是動保法所指動物保護對象
先生或女士 你的文章下面有判例指出虐待流浪動物被判刑了好嗎!
不然給你農委會推廣文
"動物保護法已納入刑罰,勿虐待寵物或流浪動物"
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3402
如果你是法律系的請公布你的學校好嗎
讓將來想找你處理案件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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