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21-02-12 20:43:48
※ 引述《ilovettb (笑著笑著就哭了)》之銘言:
: 台灣就是沿大陸法系 才會搞得GGYY
: 大陸法系就是自由心證
: 法官今天心情好 原告就贏 心情不好 原告就輸
: 同一個案子 A法官判贏 B法官判輸
: 一審原告贏 二審原告輸
: 有看97前的港片 香港就是吃英國的海洋法系
: 同一件事 判決就是一樣 直接引用判例
: 某年某月某件 判例出來後 後面相同案件 就用相同判法
: 絕對不會有 A法官說ID無法連結真人
: B法官說ID代表真人
: 這種荒謬的事 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你的法學知識是看電影學的嗎?
要不要我推薦你幾間法律系好好去學學,我們不討論個案
只討論你上面的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問題
你知道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的法官誰權力大嗎?
答案是:海洋法系。
雖然大家都說海洋法系是遵從"判決先例"
但是"判決先例"遵從的前提是"相同事項,相同處理"
但什麼是相同事項,這就是取決於法官的判斷。
這這塊,海洋法系的判斷就大於大陸法系很多
並且可以去比較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法條規範,
你會發現海洋法系的法規範很囉唆,原因是為了控制法官的權力。
因為在固有海洋法系的傳統上,法官的權力就是很大
以下是兩種法系的法官判決方式:
海洋=>尋找判決先例=>判斷相同與否=>相同遵從先例、不同為法之續造。
大陸=>尋找法律=>解釋法律=>套用個案。
所以其實大陸法系一開始就被法律框住了。
最後,就算公然侮辱發生在海洋法系
一樣可以用網路人格概念無法連結現實社會來不遵從判決先例。
以上,看判決、司法裁決重點在法律人眼中
是"理由"、是"說服"、不是單純結論
如果只有單純結論的對、錯
今天我們人權保障也不會進步,因為人權保障理念在30年前都是少數說。
在那個環境都是錯的。,就如同環境權在30年前的台灣還是不被認為是基本權能。
司法的可貴在於對抗多數、包容少數見解、獨立、持續的法續造
所以要一定程度的容忍司法判決的不同,來確保獨立與進步
所以就算這篇被噓爆,被對抗,也是司法的本質之一以及國民素質高低的展現。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0:45:00
推 一堆人推崇英美法系 卻直接忽視其移植上的缺陷其實那些人想要的叫做「陪審團」但是運作方式上更接近
作者: suweiQQ (寶貝)   2021-02-12 20:46:00
歐陸法系不是大陸法系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0:46:00
共匪的人民公審某些北七大概沒看過一條十幾項的那種規範方式法條還是不斷的堆疊上去 跟大陸法系從查士丁尼時代開始就已經採取結構性編排的法典完全不同
作者: blue999 (FLY)   2021-02-12 20:53:00
英美法 我記得是法官權力比較小吧? 它們有那個阿 陪審團制 大陸法系 都是由法官主導法庭節奏 權力大多了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0:55:00
陪審不代表法官的權力受到限制阿 那東西是用做事實認定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12 20:55:00
結論太爛了吧 台灣法律人自己爛大家都推了一把喔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0:56:00
法律適用一樣是法官的權限 之前戰過了 英美目前適用陪陪審的案件其實非常限縮 只是因為電影常常演 大家以為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12 20:56:00
雞排妹不就告訴你法律爛到有剩 FB公審有用多了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0:57:00
每個案件都在用 英國目前還是朝更限縮陪審的方向改革以為法官不愛陪審喔 幹 他們超愛好嗎 判決的事實認定上
作者: blue999 (FLY)   2021-02-12 20:59:00
陪審本來就事實認定阿 它們又沒念過法律 光那個認定就差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21-02-12 21:00:00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1:00:00
不用附理由多爽 最燒腦的部分不用自己來欸
作者: blue999 (FLY)   2021-02-12 21:00:00
別很大了 而已事實認定很多其實也跟法律有點牽扯 大陸是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12 21:00:00
法律人就是爛然後怪制度 怪立委不修法 都不關自己的4
作者: blue999 (FLY)   2021-02-12 21:01:00
法官一把抓耶 權力大多了 事實認定法律適用 都同個人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2-12 21:02:00
首先 合議庭是3人 沒有jury的verdict之下認定事實上就是要在判決書中附理由 否則就是判決違背法令可上訴理由必須要呈現在判決書中公開受到監督 且會被上級審推翻 且必須受到成文法的嚴格控制 哪個權力大真的不是憑感覺的 是不知道現在高中公民怎麼教啦 但是跟實際狀況有出入 且海洋法系的法官還是有權力決定要引用檢辯哪一方主張的判決先例 權力並不會比較小
作者: fox875566 (fox9527)   2021-02-12 21:37:00
劉薄駿把鍵盤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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