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wer1988 (白獅)》之銘言:
: 今天八卦版的新聞
: 讓我這個鄉民完全不懂
: 檢察官說:
: 檢方認為,柯鈞耀若主觀上知道包裹內是毒品,應會以更隱密方式寄送。檢方認為罪嫌不
: 足,將他不起訴處分。
: 搞不懂
: 這樣以後要運毒犯罪的話
: 都直接真實姓名地址
: 被抓的話不就也都可以用這招來脫罪了嗎?
: 有人搞得懂為何這個可以成功過關嗎
你有黨證
就會有檢查官幫你切割犯罪事實來達到大罪變小罪 小罪變無罪
檢方認為,柯鈞耀若主觀上知道包裹內是毒品,應會以更隱密方式寄送
這個心證並沒有錯 也很合理
BUT
BUT
BUT
再搭配 他弄丟手機 未卜先知運毒被抓 自己有吸毒記錄
你他媽要我相信他真不知情?
就跟卡神案 淩晨五六點借wifi給別人上網 我信啊
但一次借五六個 這五六個人還同時上八卦板推文
這你他媽的也信?
不過我不信有屁用
反正有817w個北七會相信 我又有什麼辦法?
順便提件個人往事 我以前莫名其妙被捲入毒品案
因為警方發現某個毒品交易案用的手機是我的
但我出庭是以證人的身份出庭?
why? 因為該案一年前我那隻手機被偷 當天我就報警了
所以當然不會有人懷疑毒品案跟我有關。
所以我就問了 柯兒他媽的手機何時弄丟? 有沒有報警跟重辦門號的記錄?
一查不就清清楚楚了嗎?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