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要鑽車縫!騎士慘被聯結車輾過爆頭亡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1-02-08 16:33:48
: ※ 引述《pierreqq (葉子上的貓)》之銘言:
: : 呵呵 那叫車縫 笑死倫!!

是車縫無誤,你可能看錯秒數了,截圖給你
: 法律就規定那個縫不能騎不能鑽了
(下文的'你'不是你;就我語氣中找個第二人稱
發覺語氣寫太兇了,怕被我回的板友不舒服,先行聲明)
也不是每次都有規定
像路肩,慢車道是規定成一個車道
但有的是'很寬的路肩'
標誌標線未統一,警察不開罰
然後有人還去找出來說是政府的錯
這種人怎麼不直接去選議員,當政府的一部份呢?還有薪水領
不然就是檢舉同時公開,那還稱得上是熱心民眾,也給懶惰不做事的政府一個教訓
最糟就是不提報,只 po 在八卦板
這個叫做'以為政府在八卦板上班'
上次還有人嗆我:不然八卦板有什麼用
什麼用,當然給你發廢文用啊,以為政府在八卦板上班是誰的錯?
現在的狀況就是多到政府處理不來,要處理必需普查
大家有碰過戶口普查嗎?其實這時要交通普查
懂得去要求地方政府的還算知道找人力了
全要求交通部的.. 當然交通部當唯一窗口,也有職責代轉相關單位,不得推諉
但那是指你行文至交通部時(這我有經驗,頭份交通我行文至交通部,人家沒拒絕,
但現在我會找地方議員,用 line 就可以找,也不用自己寫八股文投正式信箱)
直接海量指控在八卦板一指,但又沒行文
還真是不普查滿足不了這些傢伙
連以前國民黨時代的規劃和政策,也要往後賴到四年選一次的政府
國家機器那麼大一台,不知道怎麼催油門當然不會跑啊
》但有的是'很寬的路肩'
》標誌標線未統一,警察不開罰
回到這句,所以有人檢舉機車走路肩(不是慢車道,是很寬的路肩)
警方的回應是:依法不可走,不會主動開罰,但有檢舉一定要處理
還有印象吧!
這就是標誌標線未統一;如果夠寬,把它畫成慢車道,那就依法可走
如果不夠寬,那你以前每次走都安全,是運氣好
但那就是鑽,只是你不承認而已
要不然就是地方風土民情,有的地方更為禮讓,交通更為緩慢
鑽一鑽無傷大雅,但那是地方權責了,可由地方政府自行開放拿捏
但無法由交通部做全國性的法規,不然全國要統一的話,你說開放還是不開放
說不出一個準..
上次一個在山路鑽路肩的,路肩寬到超過一輛車寬
但在路肩被大車轉彎的後輪差壓到
路肩很寬是沒錯,但後輪差就是會神奇的吃馬路
後輪差宣導影片出來多久了?還是有人不信邪
甚至有人跟我說'大車不把四個輪子開進標線就是大車的錯,與後輪差無關'
我突然想到電流集集棒;你行,你開給我看
如果大車同業公會說有本事開進去,不開進去的大車是駕駛技術不好,那我挺你
不然就是你開進去,然後我看扁整群大車司機也行
畢竟以前沙石車撞傷人就倒車撞死人,然後同業互相籌錢支援,賠小錢不賠大錢
這說法也甚囂塵上,也許大車公會不是好東西,該業力引爆一下
但我直覺就是要大車沒後輪差是鬼扯..
那個我也是寫八股文到交通部了,說路肩很寬
結果交通部底氣很硬,說那個就不是慢車道,完全就是機車不該鑽的錯
路肩很大也還是路肩,保留有其價值,比如增加視野
回到本案,常有機車鑽,這就是我常說的
如果機車取消了安全距離,那是誰逼誰的車?大車只好剎停了(如果有看到你)
因為大車一動,反而叫逼車,距離是被你取消的
於是一個不留距離,一個得留距離,這不是叫人家鎖停在原地?
我不是職業駕駛,所以比較有空,我都會鎖在原地
職業駕駛賺錢第一,肯鎖在原地的就不多了
然後再被狂酸什麼社會齒輪,GDP
可是這種車縫鑽進去,由後往前送頭的
真的就是沒法子
成功幾次不是問題,問題是只會失敗一次
如果可以經常失敗,你還可以磨練到更好的技術,經驗
但就只會一次了
然後大家再來推'下次不敢了'
更酸一點的推'療癒'還是'達爾文'
這裡根本不是機車委屈,不是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是本來就沒路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5.205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770291.A.A33.html
: 推 randykaku: 沒錯 死亡之縫 02/08 15:50
歡迎光臨,my 縫~
: 推 pierreqq: 基本上 公車停靠 左方是可以使用的. 不然全都違規了 02/08 15:51
: → pierreqq: 你要說 那縫我不鑽 那是你選擇. 02/08 15:52
請問你拿哪款駕照?真的嚇到了
就算全面取消機車禁行內車道,也不是這樣解釋的
就算引用台灣不承認的分割車道,也無法支持這個案例
還有人說台灣不承認分割車道,但也無罰則
這句更妙,同車道就該拉開距離了,引用安全距離不足,還算不上罰則?
不承認分割車道,那就是同車道了啦!
引用後車撞前車,後車全責
機車還得賠償大車損失;如果大車有損失的話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1-02-08 16:36:00
解釋那麼多都不能掩蓋二輪大爺不可能錯的事實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2-08 16:37:00
推一樓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1-02-08 16:39:00
那是公車停靠區... 講那麼多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公車停靠 左方是可以使用的只是兩個騎士爭著用 比較倒楣的那個就晚七天回家路肩本來就沒路權 你要用就偷用. 這不用那麼大聲還寫信這個就說了 你騎車 不防右方小白切出 自己就會變小白公車停靠 機車本來有路權 UBike也有..那是車道 不是路肩 我想你應該還清楚 別來亂了當兩台車爭路權 都不讓 最慘的就是這樣...當然 如果你不覺得那是你的路權 記得停下來呀實在不知道你要吵什麼就是了...斷章取義亂吵一通
作者: gsking66   2021-02-08 17:02:00
那還真的不是縫 開個google map就知道了
作者: NaouZ (W3ME)   2021-02-08 17:03:00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區分,機車明顯就是想斷 ubike 路線,可惜經驗不足、技術欠佳,被瞬間收掉根本沒痛苦,算功德圓滿。
作者: foget (阿弼)   2021-02-08 17:32:00
兩台摩托車跟UBIKE都想鑽三台大車間的車縫 真的屌
作者: kennings (ken)   2021-02-08 17:40:00
講白了不就只是台灣汽機車太多, 然後還人人都想搶快而已當中我覺得騎腳踏車的最猛, 根本就紙糊的也敢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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