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roflovski (我大大在褲褲上了)》之銘言:
: 雞排妹性騷擾事件到現在也過了好幾天了
: 假如你是一位在網路上小有名氣的名人
: (FB發文會有幾千個讚 偶而會上新聞的那種)
: 拔草測風向也一陣子了
: 你會公開挺誰?
這件事拿檢舉偷倒垃圾跟檢舉隨意變道來類比
要檢舉總不能空口說別人偷倒垃圾或隨意變道就要機關受理
輿論就要譴責違規的人吧
證據拿出來
真的符合違規機關會開罰民眾會唾棄
檢舉不成就再接再厲
再搜集更有力證據揭發
這麼簡單的道理
怎麼把違規一換成性騷擾就多了很多理盲不明白道理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