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性騷風波延燒 衛福部:性騷案件倍增

作者: erspicu (.)   2021-02-06 02:04:51
※ 引述《UNT (UNT)》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陳雨鑫
: 3.完整新聞標題:雞排妹性騷風波延燒 衛福部:性騷案件倍增開黃腔最多
: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性騷擾存在於各種場域,無論是言語或是肢體,只要造成對
: 方主觀意識上的不舒服,都能構成性騷擾申訴的要件。
主觀意識上覺得不舒服 當然可以覺得自己被性騷擾 但這單純是自己覺得
這就像是覺得自己像金城武一樣帥 也是自由 就自己覺得
然後主觀意識上覺得不舒服無庸置疑也是申訴要件 這也完全沒錯
但沒跟你說到法律上申訴案件能不能成立 不單只是看你主觀認為這個要件
(當然如果連這要件都不成立 你自己都覺得很舒服或是不是騷擾
就根本不會去申訴了阿....)
要立案 當然會聽聽看兩造雙方說法 參考證據
當然證據夠不夠也不一定能夠成為立案或是不立案的標準 但最少成參考
重點是有時候還得考量到事情的合理性和普世道德價值標準
或是當時候情境 諸多衡量點 兩造雙方論述 才能決定是否成立
最著名的例子像是 "館長PO全裸合成照遭控性騷擾 飆罵北市府:資質在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24280
這真的不單單是你覺得你以為 所以對方就性騷擾立案
當然每個國家不同 日本其實是畸形社會問題下一個極端例子
在電車上 若是有人指控你鹹豬手 口述就好指證你懷疑你就好
你自己要有負責舉證的義務反駁你沒做過這事情 這是難上加難
覺得女性弱勢 所以也理所當然犧牲對男性的公平性
但在台灣至少還沒到那程度
當你指控人家觸摸你 結果監視器調出來 是同行路人背包擦撞到
從頭到尾根本就誰真的碰到 不是啥覺得就是誰摸我 性騷擾我
因為我覺得 所以這申訴就會立案
因為醫學上業務的需要 有身體上的觸碰 而且也是無法避免的
或是討論病況 覺得有些器官詞彙讓人羞澀不舒服 所以告醫師
這種也不可能成立
因為受傷走不動 好心路人幫忙揹 身體有碰觸 事後告性騷擾
這種也不可成立
人來人往擁擠常所 人與人碰觸無意中本來就多少難以避免
當事人沒有企圖刻意觸碰 而是因為擁擠人潮意外觸碰
這種也不可能成立
太多例子根本無法成立 根本不是啥你覺得你不舒服 主觀上就能立案的問題
你當然可以覺得你被侵害了 在你自己腦袋中這也許是真實感受
但至少就台灣現今來說 也不是你說了啥就算啥 那只是要件之一
而不是充份且必要的條件
我不會說雞排妹不是受害者 也許主觀上她自己覺得 但聽完兩造雙方說法
說真的 我自己更傾向站在翁這邊 尾牙喜氣 大家開心的地方
把尖銳的詞彙 恨 改成 想 我覺得這很正常
因為為你開公司一說 所以性騷擾 這個我想來想去也想不通
至於觸碰一事 很抱歉 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就事實來說除非透過錄影
不然無從評論 但因為兩方站得近 雙方的手因為揮動
有時候無意間觸及雙方 不也是正常 不舒服避免碰觸 稍微挪移遠些
不也可以 重點是 最少就這案例 我真的無法接受在尚未有更多事證前
就支持以單方面說法
最少就兩造雙方說法來看 我真的不知道哪裡可能立案?
而且因為就僅此 所以這是開黃腔?這就低劣秀場文化?
這是啥道理? 利用公眾人物影響力拿社會與論去傷害其中一方
這是我最無法接受的事情 當你要掌握話語權 你就要有辦法有足夠的理由
不管是真是假 好歹能夠說得出一套讓人挺的理由
又或是大家支持日本那套 反正覺得女性是弱者 為了保護多數女性
只要你是女性 你說了就算 另一方自己要負責足夠舉證反駁
這樣完全很ok?
而且可悲的是 在台灣還是你是啥顏色 顏色對了就挺你
你不是我們自己的人 圈內那塊的人 就找公關和各種資源打死你
明明有很多值得更多討論的問題在 像是到底該偏重於保護還是偏重於公平
但現在卻演變成仇女跟煽動情緒去攻擊一方這種問題
在台灣任何一點小事情 即使還有更多值得討論的空間
只要沾染上政治色彩 自動會變成兩邊歇斯底里 無法溝通的狀態
反正自家人自己去看同溫層臉書 在那邊罵爽 自家取暖如此而已
理盲也不自知就比較慘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21-02-06 02:06:00
菜母豬要出來了嗎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07:00
我也不懂翁哪一句話有性騷擾 至於有沒有碰到臀部就由由錄影畫面解釋 蠻莫名的就是曾經被騷擾過的人 把自己
作者: lunawalker (lunawalker)   2021-02-06 02:08:00
你很認真,但我覺得更多的人只是想看戲:(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08:00
把自己的經驗套用在所有的案件中 另外則是為何跟政黨
作者: jarrodqq896 (傑洛德羅巴)   2021-02-06 02:08:00
雞方應該很清楚上法庭就沒這麼優勢了 所以堅持用網路批鬥的方式處理不肯去提告 高招阿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09:00
顏色有關? 臉書上的風向為何跟批踢踢天差地遠
作者: xheath (heath)   2021-02-06 02:10:00
你完了 74團等下出征你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10:00
我認識的法律人朋友對於早期秀場文化的怒意完全轉移到翁的事件上 但秀場文化低劣是一回事 翁實際上說了什麼
作者: xheath (heath)   2021-02-06 02:11:00
昨天還有個老師說他處理一堆性平唯一原則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11:00
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21-02-06 02:12:00
馬的 一點不舒服就在那邊叫東叫西 去當個兵就無感了啦
作者: ilove640 (子夜)   2021-02-06 02:13:00
不管真相怎樣這事件的處理就很怪啊= =直接網路公審 也不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13:00
我看法跟原po雷同,我覺得g排的說詞感覺像是湊的,剛好有她認為老闆騷擾的舉動,剛好有被要求合唱,剛好她覺得有劃過屁股,剛好有開了一個舞台上的玩笑,湊在一起說,加上一點眼淚跟騎士團,就變成翁性騷擾,實際上翁的各個行為看起來都還好,什麼為你開公司是意思是以後還有機會騷擾,其實
作者: ilove640 (子夜)   2021-02-06 02:14:00
是妳先申訴或報警被吃案才搞 而且妳就算沒有影片 也會有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14:00
根本是腦補而已
作者: bbs0840738 (逼逼欸斯0840738)   2021-02-06 02:14:00
好文必推 但你標題沒改所以很多人可能不會進來看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21-02-06 02:15:00
法律人? 秀場文化?? 雞排提不出任何證據 法律人叫什麼?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21-02-06 02:15:00
苦無證據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21-02-06 02:15:00
聲稱被老闆性騷不舒服 結果錢也要 名聲也要
作者: liberating   2021-02-06 02:17:00
很遺憾他還是位律師....這波事件真的刷新我對身邊朋友同事的認識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21-02-06 02:19:00
這些年頭啊 所謂「進步價值」已經成為一種新興宗教真相是什麼 對他們來說不重要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1-02-06 02:19:00
大家不支持r 沒用R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21-02-06 02:20:00
我倒是發現 女性99%挺雞排 男性60%挺翁不知是女性太團結 還是男性太理性 顆顆
作者: bbs0840738 (逼逼欸斯0840738)   2021-02-06 02:20:00
現在強調的是政治正確 只要你政治正確就會有人瞎挺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21-02-06 02:20:00
很正常阿 沒看一堆阿里佈達的女權份子都有人瞎挺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21-02-06 02:21:00
liberating 謝謝回覆 我只能說 你可以勸他們 理性一點
作者: bbs0840738 (逼逼欸斯0840738)   2021-02-06 02:22:00
現在這個時代 對的事情只要你政治不正確就還是沒用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22:00
說實話翁在現場開的玩笑我認為不那麼恰當,確實是秀場的不良文化沒錯,但是這根性騷擾是兩件事
作者: jarry011 (jarry001)   2021-02-06 02:23:00
聽他說曾跟他道歉就…
作者: polestar0505 (notmolester)   2021-02-06 02:25:00
秀場文化不就綠畜父執輩最愛?綠衛兵又再批鬥父母了
作者: gameking (GK草祭)   2021-02-06 02:26:00
雙方都不提告 有夠無聊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27:00
你講的觀點我可以接受,但是翁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或是否定雞排妹指控的事情,是否真有其事。只是強調,沒有做出性騷擾的事情。這才是為什麼翁會被撻伐的原因。至於性騷擾的定義吧,本來每個人的觀點都不同,所以你的觀點我認同。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2:28:00
翁開的玩笑除了恨你改想你之外,根本連邊都沒擦到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29:00
女權吵這個議題很正常啊,這麼邊界的事情有社會前例啊不就大女權時代,只要你是女的你想幹嘛就幹嘛。言出法隨,跟古代皇帝比擬。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30:00
翁沒說他有在當時開過這玩笑唷,所以旁邊的人只能針對聽到多少,說多少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30:00
以後公司不喜歡用女生又要哭哭父權遺毒。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21-02-06 02:30:00
機指控很多事情 機所想的就是指控的事情等於性騷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2:30:00
衣服很搭就開場,開公司就是丟球要給雞排妹做一個捧台底下公司的球而已,只是拋的明顯到蠢而已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31:00
覺得司法有問題就該往司法改革,不是公審當沒事。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32:00
我想翁自己也不確定他有沒有碰到她的屁股,如果真的是無意間碰到,很可能根本沒意識到,那他又怎麼能肯定的說他沒有?至於其他的改歌詞之類,我相信有,但是這就變成他是不是想性騷擾的問題,根本講不清,所以他只說沒有性騷擾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21-02-06 02:33:00
只要咬死的問有沒有做 機就會跳到確定性騷
作者: viviya (^_^)   2021-02-06 02:33:00
很同意 原來不是只有我這麼覺得
作者: ringil (Ringil)   2021-02-06 02:34:00
推 雞排一直想操弄輿論去支持她讓人感覺很不爽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2:34:00
道歉→有性騷擾才道歉反正就會凹成自己贏,笑死。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36:00
所以翁被指控跟撻伐的點到底是啥,不小心好像擦過?還是改了歌詞?拆開來看好像還好吧?他被撻伐的不是他真的做了什麼,而是經過g排解釋過的內容,實際上就是否有騷擾的意圖不是嗎?,那麼他強調他沒有性騷擾有何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36:00
不確定有無碰到,真的是無意間碰到的,直接在記者會講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37:00
出來就好,沒有人要他承認,重點是他避而不談,才會搞到很多人懷疑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38:00
講了不就變成有碰到,然後g排說他不舒服,你覺得翁要怎麼證明他是無意的,你有想要接受他的說法嗎
作者: loCoal246 (cathedra(屎侍))   2021-02-06 02:38:00
這篇邏輯正確,而且翁有說他沒做啊,不就最強烈的解釋
作者: ev331   2021-02-06 02:39:00
是覺得操作太奇怪 在記者會的場子講被性騷擾又放飛機杯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21-02-06 02:39:00
重點到底是肢體的接觸還是性騷擾的意識不是很清楚嗎,那麼糾結他有沒有針對每個行為說明的意義在哪
作者: ev331   2021-02-06 02:40:00
出錢是老大要講什麼都可以 飛機杯講性騷還有人想買嗎可能豬哥會吧 然後又做了一個ME TOO網站?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2:41:00
說無意碰到就坐實性騷擾,說不確定就說你避重就輕,否認就說你死不認錯 反正現在怎麼講都隨女方啊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42:00
性騷擾 對於不同人,是個有模糊空間的字眼。只要陳述當下的情況,有說就承認,沒做就否認,無意識就說無意識,翁的形象本來就比雞排妹好,只要說清楚,大家大多都會被站在形象好的那一邊,不是嗎?並沒有要翁一定要針對什麼做出道歉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21-02-06 02:48:00
要怎麼對沒有做過的事情道歉啊 妳共產黨歐???
作者: a410046 (a410046)   2021-02-06 02:52:00
認同這篇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2:53:00
恨妳改想妳根本雞蛋裡挑骨頭啊,自己點的情歌跟人一起唱,然後對想妳感到噁心?整首歌愛來愛去怎麼沒事?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2:55:00
要確定有被肢體接觸,才會來討論到這個肢體接觸是否會造成性騷擾啊!如果明明沒肢體接觸,對方又堅持說有碰到,最後大可嗆一句,如果可以證明有碰觸到,我向你道歉,如果無法證明,請您還我清白,向我道歉。新聞一下就落幕了(但就怕到時有人出來爆料,證明雞排妹講的是真的,翁就會多揹一個說謊的罪名)
作者: loki08957 (Saw)   2021-02-06 02:59:00
別傻了 如果翁是那種人 他早就自討沒趣了曾國城那樣會回話的人 就不敢繼續下去了
作者: kanokazurin (我既是葉教授,也是博士倫)   2021-02-06 03:01:00
說的有理 先推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03:00
為什麼總是有人喜歡超譯翁沒講過的話,對於我來說雞排妹講的只是片面之詞,到底有沒有改歌詞、有沒有講過為他開公司、甚至觸碰到對方,都還是個問號,明明翁沒承認的事情,其他人卻先幫他覺得翁應該有做,但即使有做也是無心的。至於認不認為這些事情,就構成性騷擾,更是有前面的事實,才會來探討吧。現在翁根本就避而不談,當然會覺得其中可能有貓膩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05:00
以翁那種說話技巧,避而不談是正確的,另一邊的指控也一直都沒證據,舉的其他例子根本也很牽強。你看對方說啥?不會提告只要道歉,聰明人就知道這是陷阱,當你道歉就死定了,沒既定事實為什麼要道歉?如果談話很強的,和對方玩當然可以,弱者就乖乖躲一邊,另一邊如果有證據自然會
作者: ruokcnn (Dean)   2021-02-06 03:07:00
推你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07:00
拿出來一刀斃命,現在看來手法就是積極製造證據。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08:00
翁不僅不做解釋,抒發了一大段的心情,扯東扯西,就是不針對指控做說明,再加上唱片公司還是公關公司,做出一些很奇怪的舉動,徹底讓輿論反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08:00
所以啦,那間公司公關差成那樣,怎看都無法和雞排妹那邊玩,根本也不用反轉,這件事本來就是對方想藉由網路霸凌施壓,兩邊都沒證據下,有問題懂思考的,第一時間就會質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09:00
她指控性騷擾,回應沒有性騷擾 要切割每一個行為有沒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0:00
疑是不是真的。最後陷入要一個一個澄清才是愚蠢的,因為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0:00
你有沒有改歌詞? 有 好那就是性騷擾了... XDDD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1:00
搞這種文字遊戲 要別人陪你玩?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1:00
正常來說,如果是關係親密的女性事先道歉壓事,但這個先道歉,你就準備社會性死亡吧,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啦。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2:00
你認為有我認為沒有各說各話 丟到法院不就是正常第三方裁決
作者: aasslleepp (環境會改變一個人)   2021-02-06 03:12:00
馬的 雞排記者會上放那猥褻品 我看了不舒服這樣不算性騷擾我嗎? 我可以告她嗎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12:00
單看聲明內容的話,翁有否認啦,只是他的表達方式0分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13:00
避而不談在粉絲圈裡面、或是討厭雞排妹的人來說,當然沒問題,因為不會因為說錯話而落下把柄。但是以外的人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13:00
還有聲明內容重點是放在翁覺得自己是這起風波的受害者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3:00
會要追著要翁否認每一句話的根本就不會去判斷是否有性騷擾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4:00
只是要去判斷有沒有鄭所說的情節,然而該情節是否構成根本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4:00
粉絲才有那種想法,大多數還是看證據,看可憐程度。如果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5:00
雞排妹當初開記者會是哭+遮掩,也別放那兩個飛機杯,或許還比較像是真的性騷擾。但實際上看起來就不像,客觀來看,翁還真的比較像受害者。當然如果你很喜歡雞排妹,會得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6:00
最簡的論證如果歌詞改成想你就是性騷那麼選有歌詞是"愛你"?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6:00
到另一種結論也沒什麼好意外。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16:00
翁的聲明內容,哪一句有否認他沒做過雞排妹指控的事情?[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的性騷擾事件]這句嗎?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19:00
否認性騷就好了 要否認唱歌開公司幹嘛? XDD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19:00
套句雞排妹講得,就算我告了,甚至我自殺了,不相信的人就不會相信我。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0:00
她幹嘛去跟她起舞唱歌就是性騷開公司就是性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20:00
對方一直都說沒做吧,陷入足條反駁就像上面講的那樣,對方會開始和你論戰,等你覺得煩了,對方就說你心虛。而且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20:00
翁的聲明大部份都在表達人言可謂,他是輿論壓力的受害者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1:00
而從法律上認為毀謗不容易成立就是因為鄭說的"改歌詞""開公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21:00
對方還能多開幾次記者會,還能繼續炒話題,誰知道下次桌上會出現什麼?更別提吵到一定程度,對方只要開始哭,一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22:00
些人就跳出來力挺了,證據什麼也不重要,甚至會陷入女性那套思維,事實什麼不重要,你為什麼要欺負(弄哭)對方。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22:00
只能說 開記者會之前 雞排妹把自己弄成在炒新聞(即使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2:00
這件事不是人言可畏是什麼?鄭除了"指控"以外是拿出什麼證據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23:00
接承認有做過什麼一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23:00
你說翁心虛也是被引導的結果,這件事不考慮今天記者會,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3:23:00
還要討厭雞排才會覺得翁對喔?現在的台灣人都這麼蠢還是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3:00
這種內心審查才好笑你怎麼不說鄭不提告就是心虛所以只能靠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24:00
但並不存在心虛的問題,畢竟對方真的只要說沒做,就結束了,根本不用刻意在那配合對方玩。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4:00
與論追殺 這種你說他說誰說得準? 就去法院裁判啊....會覺得間接承認不就是粉絲又不承認安慰自己對方輸了,反正先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26:00
翁都強調鄭快去告,法院會還他清白了還被你說心虛...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6 03:26:00
說先贏不用拿證據...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29:00
雞排妹從頭到尾都只是被單方面的陳述,只能算是片面之詞,如果翁或是唱片公司的都覺得,這根本沒什麼,就平鋪直敘說當下的情況就好,認為沒做錯當然不用道歉,最後出來的結果絕對比現在還要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33:00
一直都有說沒做吧,不過另一邊不是一直用更偏激的言論,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33:00
挺雞排妹的這一方抓著性騷擾是主觀認定,說你有就是有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3:33:00
光前一天說不提告是因為不願回想造成二次傷害,聽到人家開記者會卻能硬是單槍匹馬去鬧場,現場那麼多媒體還能坐上半個小時趕不走,臉皮厚成那樣,白癡才信那個理由了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34:00
翁有否認性騷擾了,去針對當下情況做說明只會落入迴圈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34:00
人和你說你在去年碰她屁股,你能反駁?你還不見得能完全想起那天的所有情況好咩。如果是昨天的就算了,有錄影就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35:00
心虛是指 為何不敢談當下的情況。也許支持的人會認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35:00
算了,但後來不是說是私下?這要怎講,講了沒有也沒人信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43:00
把當天情況逐條敘述再否認就能讓原本認定或懷疑翁有性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43:00
你說,翁有說他沒做過性騷擾的事,就是整個否定了雞排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44:00
所以我就說了,提告。沒提告就是發起人心虛。只要是單純的"觀念差異",就算證據不足無罪,也不會被告誣告。雞粉一直引導,沒正面回應雞排妹就是心虛。但其實光沒提告本深就已經是心虛,後面說對方心虛也就她們刻意引導結果。
作者: admin (........)   2021-02-06 03:46:00
推本文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46:00
連那句,不會提告,只是要道歉,這也是種操作,看得懂的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46:00
如果翁在記者會上,是改用逐條式否定,加上不要做出其他奇怪的舉動與言論,保證輿論不會像這樣撻伐翁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47:00
這件事情,兩造雙方去提告,應該都會敗訴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47:00
非粉絲,大多數根本連記者會都沒看吧,只會覺得,幹嘛不
作者: chou3321 (半糖烏龍綠茶)   2021-02-06 03:48:00
逐條否定幹嘛 雞擺明就是要吵架的 沒邀請她她都硬要進去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3:48:00
幾個在那邊嘴就變成輿論撻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48:00
告,不會有什麼撻伐的問題,有一樣是雞粉在撻伐。
作者: chou3321 (半糖烏龍綠茶)   2021-02-06 03:49:00
兩造提告都會敗訴對啊 所以兩邊都不告啊 然後呢是誰一直在網路上帶風向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49:00
另外如果真的翁先提妨礙名譽,你覺得輿論上,翁會怎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50:00
欺負小女生好嘛。對方只要哭,就算是對的也被說成錯的。所以就這件事來說,只有雞排先提告,翁不可能先提告。
作者: pemit (城拔比)   2021-02-06 03:52:00
推這篇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54:00
我知道 這個版上比較多支持翁、討厭雞排妹,但是外面的輿論自從記者會後,已經開始轉變了,從原本純粹是雞排妹炒新聞,變成連不是雙方的粉絲,都有在罵翁了,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54:00
那就看你交友圈,我們那邊頂多是對雞排妹桌上的兩個飛機有興趣,根本沒什麼挺雞排妹的,因為大多數人根本沒看翁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3:55:00
記者會雞排的操作讓我最不懂的就是吵對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55:00
的記者會。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1-02-06 03:57:00
媒體吵成這樣,二百度傷害都有了還會怕提告的二度傷害喔真的怕二度傷害就去叫記者把報導都撤掉啊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3:59:00
不用預設立場,說什麼翁提告是欺負小女生,之前韓國瑜不也為此提告,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嗎?我想講的是,重點不是應該誰要提告,而是翁當初只要做逐條澄清,風波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3:59:00
不用預設立場,那就叫雞排先提告,不然就心虛,結束。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4:02:00
嗯嗯,沒關係啦,我想您應該深信翁目前這樣做,不解釋是正確的。希望翁能繼續堅持這條路,畢竟板上還有許多人認為,這條路對他才是最好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03:00
我才懶得管翁怎做,畢竟他們看起來處理得很差。我頂多想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04:00
怎麼逐條澄清,現在四條啦,每條都澄清,到時候冒出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4:04:00
加油吧,很高興這次能跟您有過一段愉快的交流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04:00
知道事實的真相,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自然會有相關的人去調查、收集、提供證據,不需要網路那種情緒發言,重點是
作者: monkey6 (猴子)   2021-02-06 04:04:00
不是我們想嗆,雞排粉那種嘴臉就是欠人家幹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05:00
重點是,今天雞排都敢去要對質又不提法律程序,看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05:00
騷擾,誣告也告不成,敗訴雞排粉依然還在,那為什麼不告?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4:05:00
提告不用預設前提要先跟說人性騷擾的雞排講啊XD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06:00
那你不提法律程序的理由是什麼?總不是二次傷害吧如果是所謂「苦無證據」,那你沒證據又要在那邊哭其他人不相信你也是很莫名其妙
作者: mimicwpe (慢跑是C/P值最高的減肥法)   2021-02-06 04:09:00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09:00
另外不是還有舉一些例子,改歌詞、開公司等,也會有專家來幫忙分析到底是不是性騷擾。這類東西能由當事人或網友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10:00
開公司我的理解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10:00
自己分析嗎?所以提告吧,剩下都多餘的。更別提還跑出飛機杯,給人感覺就更差了。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11:00
翁應該是期待雞排妹接一個「我要換公司也是來OO(台下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4:11:00
基本上在那邊要翁先做啥的就不用在那邊裝客觀了,因為翁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12:00
但是翁丟的很爛,太明顯又很做作,然後雞排還沒接到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12:00
重點是這種理解沒意義,對方就說她心裡不舒服。那由專家
作者: ratzeial (Raz)   2021-02-06 04:13:00
跟我想法完全一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13:00
幫忙分析,說服當事人才有意義,幾個網友在那解釋又如何?更別提這件事是"性"騷擾,開公司要帶有性的意涵,也該由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02-06 04:13:00
而且一般來說這個丟接球是反過來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06 04:14:00
專家幫忙認定啦。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1-02-06 04:21:00
伸手從背後或側面摸人屁股跟胸部,都會被出手的人自己的身體擋住,或是故意用身體部位擦撞跟推擠,這很難拍到。一般來說,除非是身邊有男性親屬、配偶或男朋友,或是已經被騷擾很多次的女生,很注意、很警覺這種人的壞心眼,才會留下人證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21-02-06 04:23:00
如果依照雞排妹只想闡述經歷,又不是要賠償金的作法,實在想不出主動打官司的理由,是要叫法官認證自己說的是正確的?如果沒法官認證代表自己說謊?就跟你說的每一句話,並不會請法官替自己認證,自己說的是正確的。至於翁其實只要對外說明當下情況,不需要證明真的是他自己說的那樣,這兩個層面是有差異的。最後,外界觀感會比較相信誰,則是看雙方所有的行為、舉止、言論,比較相信誰說的,心中自有一把尺,這就是公眾人物以上 我就講到這裡了,準備睡覺了,大家慢聊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1-02-06 04:28:00
如果onlyu的事情是真的,雞排妹就是知道法律途徑跟申訴、報警都沒用,才會自己出來開記者會洗他臉,順便廣告飛機杯賺錢,也可以算嘲諷他可以買一個回去自己用,不需要動手動腳。
作者: shadow5402 (shadow5402)   2021-02-06 04:29:00
有部分人擔心的是,如果無辜被指控,當下又沒任何證據呢?如果翁不是有助理攝影,他是連反抗都做不到(假設是無辜,如果為真就變成受害者難以舉證)今天是因為雙方都是公眾人物所以還有爭取輿論的空間那如果都是普通人,被誣告性侵手邊又沒證據(誰會預防性全天候錄音錄影的?)像這樣的延伸誣告狀況,也是一個問題,也不是個案基於性侵犯的舉證困難,所以不要求提告方提供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就頭痛在有人會惡用社會的善意,這就很尷尬。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21-02-06 04:35:00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1-02-06 04:42:00
什麼叫做不要求償就可以?闡述經歷你可以不用指名道姓好嗎,既然都具名指控了還在講啥543?都還沒做就在那邊沒用,你怎麼不說翁提告也沒用?雞排不告的理由翁都一樣能用,但今天妳先指控別人還在那邊瞎扯啥?
作者: s13140709 (變化球投手)   2021-02-06 04:49:00
其實我也是站翁這邊 只是衛福部這篇文 我不懂哪裡讓翁無法翻身那篇文不就在呈述事實嗎
作者: john412132 (大表哥)   2021-02-06 05:22:00
怎麼想都覺得兩邊官司打不起來
作者: jay0215 (煞氣の百里屠蘇)   2021-02-06 05:24:00
大家買東西結帳時小心點 服務業餐飲業很容易會有肢體接觸如果店員或服務你的人是個妹子 盡量不要碰到對方肢體或手去按摩時也小心 萬一是長比較抱歉的 以後可能牢飯吃不完
作者: Ababy (擁抱是最好的禮物)   2021-02-06 05:26:00
希望你以後沒有生女兒被這樣對待。摸一下屁股是幾秒鐘的事情,怎麼存證?
作者: jackysupper   2021-02-06 05:27:00
樓上,摸到還好吧不要拿起來聞還科科笑,那種真的變
作者: jay0215 (煞氣の百里屠蘇)   2021-02-06 05:27:00
長比較好看的也不能太輕忽 畢竟帥哥美女更容易招蜂引蝶想到剛跟朋友去麥當勞聚餐 我號碼牌抽了三次才從一個可愛妹子手上抽走 她一定覺得很奇怪 但就是因為她捏得太上面我怕跟她有肢體接觸 即使是手指 所以才抽那麼多次現在去超商儲值或付款 男店員我就雙手奉上 女店員我就放桌上給她數 不是不禮貌 是這社會下我要自保啊 嗚嗚嗚 QAQ
作者: WinShot   2021-02-06 06:00:00
我比較怕生個兒子被碰瓷性騷擾 網路霸凌社會死
作者: holygoner   2021-02-06 06:01:00
姬姐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21-02-06 06:09:00
光聽G講那些話能夠成性騷就好笑了..肢體更牽強除了滑過屁股那段 其它SOSO
作者: nadesicomino (思兼)   2021-02-06 06:10:00
推,理性討論才能讓平權更進一步
作者: wirecut   2021-02-06 06:21:00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21-02-06 06:25:00
推,瞎挺的腦子該去驗了,在那邊濫用性騷擾..講女兒的,你怎麼不說祝自己家男生搭車走路都被指控性騷擾還是要爽爽吞?有女生毫無證據的指控就定罪,這麼會喔,那台女以後不用擔心沒錢了,搭捷運每天指控個10個8個,和解費吃到飽!背後除了軍,黨政都有要員人脈加上有媒體話語權大砲性格,這種叫小女生喔?74團藥不要驗一下腦子啊?..
作者: casper955033 (Casper)   2021-02-06 06:55:00
結論:被騷擾沒證據就閉嘴,自認倒楣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21-02-06 06:58:00
那有些人光長相就足以讓人覺得性騷擾的要怎辦 嘖嘖
作者: chuby81229   2021-02-06 07:00:00
作者: yelmido (yelmido)   2021-02-06 07:05:00
我也覺得網路公審(且是否有動用資源)這件事我沒辦法接受,是否我國相關正規資源無法處理這類問題,必須靠拳頭大來替自己爭取正義,這樣其他沒拳頭的性騷擾受害者怎麼辦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21-02-06 07:17:00
結論:說你性騷擾就性騷擾 證據不重要拉 快點道歉
作者: kickjaneass (小丸子的好朋友)   2021-02-06 07:22:00
作者: sugoi5566 (斯勾以內 Asia No.1)   2021-02-06 07:31:00
推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作者: anyu0805 (維尼)   2021-02-06 07:36:00
一直說如果自己女兒遇到一樣的事,我覺得很煩,你怎麼不說,自己兒子遇到無辜的指控呢?最近女權狂熱已經到不管男性死活了!
作者: flowersuger (Mia)   2021-02-06 07:38:00
館長那張乍看蠻不舒服的,P個像死人的臉叫藝術也是呵呵,會有人去申訴也是無聊;撇除有沒有摸,開公司前一句是稱讚主持功力,理解成要對她下手黑人問號?一般會覺得是要栽培她吧!不過反正是玩笑話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21-02-06 07:41:00
那些護航雞排的如果自己男友或家人遇到這種指控不知道會怎樣對待呢
作者: lushoulian (老呂)   2021-02-06 07:43:00
說的中肯。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2-06 07:44:00
在台灣 你是女的妳就無敵阿硬凹是勇敢,哭哭是別人欺負你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21-02-06 07:45:00
終於看到認真的討論,偏偏公關們不樂見這種討論變主流
作者: j81284 (justinjus)   2021-02-06 07:45:00
作者: swartgame (瓦特)   2021-02-06 07:52:00
不是超譯的問題,是某g和g粉把看起來根本不是性騷的舉動安個性騷的罪(除了摸臀),看g是怎麼回應曾國城的回覆,她認為曾承認自己性騷且道歉了,翁如果老實的講有說哪些內容,你覺得g會怎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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