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柯南來跟大家分析一下案情
現況雞沒有證據證明翁有沒有碰他,
翁或許有證據證明有碰或是沒碰雞,
但就算有碰,翁也不會拿出來,
就算沒碰,雞也會說這不是完整片段還是沒拍到云云,
總之就是雙方都沒有決定性證據。
雞要提告性騷擾,由於雙方都是公眾人物,
且目前輿論鬧得沸沸揚揚,法官不可能憑一面之詞定奪,
改歌詞還是說要為你開公司都可以辯稱是活動效果,
基本上雞會因為證據力不足敗訴。
翁要提告妨害名譽,首先要證明雞是「蓄意」破壞名譽,
但考量到雞是女森,而且每人對於被騷擾的感官不同,
也會判決翁敗訴。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對於無法證明對方有故意侵害的狀況來說,誰告誰輸。
然而鄉民又很喜歡把敗訴等同於法官認證對方說的是對的,
雞敗訴等於她騙人,翁敗訴等於他有摸,
所以一定不可能有哪邊去提告的,
最後只有哪邊比較會帶風向而已。
今天記者會我是只有聽音檔啦,
但要說翁全盤皆輸我覺得也不公平,
假設他今天真的如同他是受害者,他不想面對雞排有什麼錯?
有時候對一個清白的人汙衊的傷害是很嚴重的,
想想蘇處長,正是因為負責才不堪風向與高層的污辱。
最後我想說對錯不重要,
我就討厭雞,就這樣!
※ 引述《linein (linein)》之銘言:
: 大家知道
: 監視器到處都是
: 何況現場還有錄影
: 就算只有片段錄影
: 台灣監視器無所不在
: 應該至少也能找到蛛絲馬跡
: 今天女生被性騷受害
: 第一時間不是報警保全證據
: 而是只有在網路上廢話
: 這女生心態是什麼?
: 還是因為是女神
: 有一顆七巧玲瓏心
: 所以已經預知找不到證據
: 有沒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