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翁立友:我是受害人 請告我、還我清白

作者: ck5 (逆時針)   2021-02-05 17:01:17
※ 引述《Riyuberg (protect)》之銘言:
: 翁立友:我是受害人 請告我、還我清白
: 聯合報
: 記者余承翰/台北即時報導
: 雞排妹離開後,翁立友現身記者會,重申自己清白,表示自己才是受害,並無性騷擾的

: 為。翁立友請求雞排妹去法院提告,讓法院還他清白。
: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1/5234510
我真的覺得覺青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最好的直球對決是什麼?不就是提告嗎?看到某吳姓前落選人的挺雞文,真是傻眼爆炸
今天雞排指控only you性騷擾,最好的直球對決不是提告嗎?然後各位覺青好朋友為了自
家人,選擇理盲「你不直球對決面對面說清楚,有問題」
幹,這啥小?直球對決不是聞雞起舞面對面吵架好嗎?
算了,如果換做是我,我也會把常理放在一旁,支持奶大的,也許那天運氣好,我也能納
入可以的那一方。
作者: mycity16 (革命尚未成功)   2021-02-05 17:02:00
你講的沒錯,所以我支持男方提告妨礙名譽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7:02:00
因為覺青的邏輯是我可以選擇不告你 但是你不告我是你心虛XDD1F先叫主張人家騷擾她的去提告啦....
作者: parnshan   2021-02-05 17:03:00
就不敢告阿!
作者: mycity16 (革命尚未成功)   2021-02-05 17:03:00
這樣有符合你直球對決的定義嗎雞排妹沒證據呀要怎告,但妨礙名譽很明顯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7:05:00
覺青法盲真的不是說假的 真實惡意原則 人家說說她覺得被騷擾大概就覺青能夠 思想審查出她內心不這麼覺得XDDD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21-02-05 17:05:00
提告人負舉証責任
作者: liker1412   2021-02-05 17:06:00
妨礙名譽不好告(又是微罪)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有主動意圖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7:06:00
直球對決不就是覺得對方性騷擾的人提 XDDDD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1-02-05 17:07:00
吳 誰啊?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2-05 17:07:00
還是現在mycity16 已經轉變立場覺得這是鄭對翁的毀謗 ? XDDD
作者: vingfing (放下才能真正當陌生人)   2021-02-05 17:11:00
所以才會說蒐證中阿
作者: blackdragon (?????????????????????)   2021-02-05 17:21:00
當下可以之後也有機會反悔
作者: yangdollar   2021-02-05 17:23:00
別想跟偏頗的人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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