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秀純愛杯怎教小孩?」王婉諭千字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21-02-04 10:20:09
※ 引述 《STi2011 (鳥王達)》 之銘言:
:  
:  
: 性教育????
:  
: 中華民國刑法
:  
: 第 235 條
: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 九萬元以下罰金。
: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 沒收之。
:  
:  
: 所以現在各大書局 超商 超市 是不是可以開始購入情趣用品擺放了?
:  
:  
: 商機阿
:  
:  
: 飛機杯是性教育 不是猥褻
:  
:  
:  
原PO是標題黨?
看了標題不會去查到底王臉書寫了什麼?
還是原PO看不懂中文?還是根本蟑螂?
原文就在王的臉書
王全文完全是在針對兒童性教育在分享
而沒所謂“力挺雞排妹”
也沒有說認為飛機杯=性教育
更沒有認為飛機杯適合出現在公眾場合
試問 今天就是有個雞排妹
開記者會就把飛機杯擺在桌上
被記者拍到
然後你家兒女問你什麼是飛機杯
你是能怎辦?
你是要好好解釋 還是不知道怎麼解釋?
難不成你能坐時光機回去告訴雞排妹不要把飛機杯放桌上?
哇靠 現在是媒體標題加網路操作一條龍
就可以黑王是不是?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1-02-04 10:21:00
..小綠燈媽媽 還不夠綠嗎?
作者: hosen (didi)   2021-02-04 10:22:00
綠燈泡始終如一,還需要人家黑,自己跳進來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21-02-04 10:22:00
他要不要燒個飛機杯 給他小孩?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1-02-04 10:25:00
連開口閉口都是小孩的都轉彎 雞排妹面子真大 嘻嘻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1-02-04 10:27:00
怎麼辦?是猥褻物,應該打馬賽克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02-04 10:28:00
遇到兒少法43條到立委之後向女兒解釋????這麼快出來護啊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1-02-04 10:29:00
誰啊 我還要去查= =新聞標題這樣寫 不爽你去告他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02-04 10:34:00
所以以後記者會放飛機杯都可以就對了是不是?不加警語 沒有遮蔽 大剌剌擺桌上讓家長自己無力解釋?立委沒有主動對應而要家長被動接受是不是?那他有說是錯的嗎?不用玩文字遊戲不要崩潰 立委被動要我們升斗小民接受我不認同所以這事情是哲學就對了 沒有對錯?女兒看到電視擺了飛機杯的立委日常?你覺得正常?我是問你支持不支持嗎?我問你記者會擺飛機杯而當成日常對嗎?可以不要扯政治人物了嗎? 這樣很難跟你溝通
作者: zerowingtw (.....)   2021-02-04 10:50:00
........很會護航~~~~~王不敢說,上面那位是XX,不要學她~~~就是一丘之貉你中文最強~~~最不會護航~~~~最挺廢物立委~~~出口就是三小~~~果然挺雞排挺王的都是出口就是三小出口就是貼人標籤~~~就是幫燈泡立委護航~~~~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02-04 10:54:00
攤手
作者: zerowingtw (.....)   2021-02-04 10:54:00
擺飛機杯這種事情也可以說的義正嚴詞~~~~真是好棒棒說什麼性教育??? 直接痛罵這種XX還需要教育?????????錯誤的事情還拿來教育~~~~還可以護航~~~真是大開眼界你中文最棒了~~~出口就是批評人~~果然挺燈泡立委就棒
作者: 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   2021-02-04 10:58:00
沒用啦 跟他們這些人玩就是發個文釣出來打個臉笑一笑
作者: zerowingtw (.....)   2021-02-04 10:58:00
你的教育又是什麼???拿偎洩物品出來教育???????真棒
作者: zerowingtw (.....)   2021-02-04 10:59:00
以後就告訴大家~偎洩物品請公然陳列~~還有燈泡立委挺
作者: 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   2021-02-04 10:59:00
八卦現在就是這麼糟糕 板主要負最大責任
作者: zerowingtw (.....)   2021-02-04 11:01:00
沒有譴責違法的事情還談什麼教育????是誰在偷換概念??我很知道羞恥~~~不會公然地做違法的事情~~~~~立法委員竟然不知道刑法規定~~~還在哪講什麼教育?????就一個事情~~~違法陳列猥褻物品就是犯罪~~很難教?????性教育??王大立委先把刑法白紙黑字清楚好嗎??????????
作者: xhung (xhung)   2021-02-04 11:07:00
樓上還在扯猥褻物 笑死 根本法盲
作者: DickCowBoy (Mr.flower)   2021-02-04 11:17:00
你跟那些文盲講不清啦 他們只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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