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雞排妹為什麼縮了?

作者: sharonshiuan (shiuan)   2021-02-03 08:46:01
好奇借串問一下
如果雞排真的被騷擾的,但是都沒有人錄到證據,那到底是算有被騷擾,還是沒被騷擾
在上一段的前提下,雞排提告only u 性騷,應該高機率判無罪,但翁告雞排誹謗,也滿有
可能被判無罪吧(假設真的有性騷)
那現在不就是,誰先提告誰就輸了 ,先提告的一方會先被法院認證對方無罪
好虧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20-02-03 08:46:00
薛丁格的騷擾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8:49:00
說人有摸要提出證據的,沒有一定是毀謗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1-02-03 08:50:00
反正司法官可以收買 不信去問翁茂鍾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8:50:00
邏輯零分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21-02-03 08:52:00
跟綠委提刪除國家統一一樣這樣太危險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21-02-03 08:54:00
柯韓糞現在連性騷擾都可以狂挺耶
作者: nameless22 (好像在飛翔)   2021-02-03 09:01:00
毀謗和公然污辱跟你想的不一樣 有發言就是有“事實”
作者: kimula01 (Dior_Homme)   2021-02-03 09:01:00
為牙場應該沒有員工沒用手機拍吧 或是監視器呢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9:03:00
不存在的東西,無罪推定啊,法律常識真差XD
作者: DieNuke (搖搖頭..)   2021-02-03 09:05:00
哇塞哩 翁要舉證雞排在說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XD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9:07:00
就邏輯零分廢文啊,自刪算了,笑屎
作者: rock30106 (路過的大叔)   2021-02-03 09:11:00
說法律常識差的人先去看看過往案例
作者: yamitis (神已飛躍起來了)   2021-02-03 09:11: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rock30106 (路過的大叔)   2021-02-03 09:12:00
現實就是如此,法官一句:公眾人物可受公評或是發言屬情緒抒發,不構成傷害這種事情,吃虧的永遠是男方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9:15:00
雞排都說被翁摸屁股了XDD哪雞排就提出證據啊XDD
作者: nameless22 (好像在飛翔)   2021-02-03 09:17:00
可受公評跟你說他性騷擾是兩回事....
作者: rock30106 (路過的大叔)   2021-02-03 09:18:00
你去跟法官說啊,過去多少案例擺在那裡,昨天還前天不就一個了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2-03 09:19:00
啥案例?法官都還沒判,恭啥小
作者: tengerinedog (橘子狗)   2021-02-03 09:24:00
這咖前陣子儲值了很多台灣價值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21-02-03 09:26:00
他提那種被遮住的影片出去就贏了好嗎 回去重修辣
作者: DieNuke (搖搖頭..)   2021-02-03 09:27:00
最爛的論點就是假設真的有性騷擾
作者: Biatch5566 (碧雅曲56)   2021-02-03 09:38:00
怎麼不假設完全沒有騷擾 還要舉證不存在的沒拍到的騷擾有多難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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