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不要斷章取義,請直接張貼原文,
: 是不是歷史文件,有無繼續發生效力,是不是撕毀承諾,自可受公評:
: 聲明本文:
: https://www.cmab.gov.hk/tc/issues/jd2.htm
: 聲明附件一:
: https://www.cmab.gov.hk/tc/issues/jd3.htm
: 看到:
: 「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
: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
: 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
: 我就笑了......
: 政治就政治,不要硬抝條約與法律。
有問題嗎?
香港現在是蘋果日報關台了?還是立場新聞被查抄了?
是教協被解散了?還是記協被秋后算賬?
你台灣都能把中天下架,蘋果在香港活得好好的。
你要是說沖擊立法會、扔燃燒瓶、打砸搶燒以暴動罪、傷人罪起訴就是侵犯自由。
你怎么評價美國前一陣子的國會抗議事件?美國現在抓了一堆義士。
你要是說不愛國不能當立法會議員侵犯自由。
哪個國家的議員可以叛國者、分離主義者當?主流國家連入籍都得宣誓愛國、忠于國家和
法律。
你要說煽動叛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是自由。
哪個國家有這種自由?你台灣不抓間諜?還是當共諜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