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想去捐血,問卷其中有一題如下
”曾藥物成癮、吸食或注射過管制藥物(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等)或慢性酒精中毒”
想說我曾在美國吃過大麻馬芬 填了是
結果就被永ban了
就被永ban了
被永ban了
永ban了
問卷的資料綁定身分證,醫護人員諮詢時也有錄影
在台灣法令大麻沒合法化的一天,這輩子不能捐血
心得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每天喊缺血 但設定的問卷和條件卻食骨不化 沒跟上時代(其中一題是”一年內有沒有和超過一人發生性關係“)
柯建銘的兒子大麻案都不起訴了,四五年前的一個大麻蛋糕讓我一輩子不能捐血 可憐那!
不知林媽利怎麼想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