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開頭說,我支持罷免王浩宇。
但是我想討論的是...
市長、總統罷免的邏輯我覺得合理,
全市投出來的‘’唯一‘’當選人,由全市投罷免來罷掉這個對象...
但是市議員的罷免,我今天看起來感覺,基本上只要你是孤兒+立場對立
基本上很少人有這種狀況,但王浩宇就是。
簡單說這次只要2018,中壢投給國民黨市議員的票都再投一次,王浩宇就掰了;
一般市議員不容易被霸成功的另一個原因,就是自己的所屬黨會幫忙防守...
還有當然一般市議員吸仇恨的能力沒那麼高,王真的是第一把交椅,藍的厭惡+綠的不一
定挺。
跳開來說,這個市議員等級的罷免機制,是不是容易讓政治孤兒被玩掉啊?
畢竟選舉的時候會分散,罷免的時候會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