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騎士請求撤銷蘇花改禁行機車標誌 法院判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1-01-04 22:04:49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騎士請求撤銷蘇花改禁行機車標誌 法院判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重機騎士羅邵華等人不滿蘇花改禁行機車,控告公路總
局請求撤銷禁止行駛交通標誌。法院認定設置交通標誌公告限制通行目的,是為追求防止
事故等公共利益,判羅邵華等人敗訴。
此外,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去年7月初發起包圍公路總局活動,提出立即開放南迴改及蘇
花改行駛機車5大訴求,公路總局採納部分意見,蘇花改最快今年6月試辦開放重機。
全案緣於,蘇花改(省道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去年1月6日通車,公路總局
規定部分路段禁行機車。
騎士羅邵華、林志學不滿有路段禁行機車,提告主張蘇花改為新近完成的公路,路線平直
,道路狀況極佳,主管機關限制機車用路人通行部分,並未提出高溫、噪音、廢氣對行車
安全造成影響的評估與實證研究,此種差別待遇不具正當合理關聯,有違平等原則,請求
撤銷禁止行駛的交通標誌。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工處辯稱,羅、林分別居住桃園市與苗栗縣,2人沒證明與蘇花改路段
有何接觸,僅針對新聞刊載的公共政策爭訟,而非實際上有何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有損害
,2人提起撤銷訴訟,明顯然欠缺權利保護要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第四區養工處具有設置交通標誌權限,交通標誌所形成差別
待遇所追求的目的正當,是為追求防止事故等公共利益,且有合理關聯,並無違平等原則
,判羅、林2人敗訴,可上訴。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1040159.aspx
6.備註:
蘇花改是給尊爵不凡的大車走的 低賤的二輪只配走危險的蘇花 被落石砸死也是天擇
作者: MrXD (Mr.XD)   2021-01-04 22:05:00
有點爽
作者: Nigger5566 (尼哥56)   2021-01-04 22:05:00
還想上國道一號
作者: bemymine (moe)   2021-01-04 22:06:00
超爽der~
作者: tony24334 (阿賴是你)   2021-01-04 22:08:00
支持火花羅
作者: DrInKbEAst (鴻門宴上道春秋)   2021-01-04 22:11:00
還滿爽der
作者: njxmzxc (假搞)   2021-01-04 22:11:00
支持重機不上國道
作者: Sinkirou (Sinkirou)   2021-01-04 22:12:00
撤都撤,多出點車禍
作者: kenro   2021-01-04 22:24:00
爽 這種整天只想自己騎爽 根本莫名其妙少來智障話 真的有需要就好好開車通行 自己也安全
作者: iamspikeking   2021-01-04 22:28:00
省道也不能騎摩托車XDD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1-01-04 22:32:00
大車走蘇花改目前是開放蘇澳到南澳段東澳
作者: tony922 (~龜~)   2021-01-04 22:33:00
爽 整天四輪二輪 腦袋破洞 一堆人不是兩種都有 只是想摩
作者: f17690815 (我恨陣頭)   2021-01-04 22:38:00
舒服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21-01-04 22:39:00
二輪去跟砂石車一起才安全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1-01-04 23:20:00
> 2人沒證明與蘇花改路段有何接觸 ; 要住民去告啦..想去爽的不能告,生活有需要的才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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