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不立法讓人可以斷絕血緣關係?

作者: LJer (jason)   2021-01-03 19:54:33
我看ptt以及新聞
常常都有那種很小就把小孩拋棄
還有更離譜懷孕的時候就拋妻棄子
也有早早就離婚的
離婚的就一拍兩散
最悲哀的是小孩
就算成年了
也不能斷絕血緣親子關係
導致一堆罵翻
總有那些不聞不問老來不要臉的
為什麼不立法直接讓人可以提出事證
提早斷絕親子血緣關係
這樣往後法院遇到這些不要臉的
也不用再浪費這麼多時間
也是對這些被拋棄的孩子一個未來保障
到底為什麼不立法呢?
作者: alex00089   2021-01-03 19:55:00
不就屁唬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21-01-03 19:55:00
問民進黨啊 完全執政完全擺爛
作者: dann255181 (謎)   2021-01-03 19:55:00
斷絕血緣不也是要提出一堆證明 不如之後再說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1-01-03 19:56:00
有啊,所以律師也常常在罵這種擺爛父母等到小孩長大才來要錢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1-03 19:56:00
血緣就天生的怎斷
作者: linda17a3 (510)   2021-01-03 19:56:00
不要出生在亞洲國家
作者: forgiveus (原諒我們)   2021-01-03 19:56:00
呃...你是不是沒看過判例?
作者: kogsww (林晨黎)   2021-01-03 19:57:00
程序上他要告你,法院判他敗訴,他才能去公家的養老機構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1-01-03 19:57:00
有些判例是有的...不過近幾年通過判例無拘束力了~~~
作者: forgiveus (原諒我們)   2021-01-03 19:57:00
有些父母未盡扶養責任的,後來有判小孩免奉養啊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1-01-03 19:57:00
生理上的血緣有沒有,不是法律可以斷絕?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1-03 19:57:00
可以舉證他們沒養過子女就可以免除扶養義務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1-03 19:58:00
文組?
作者: ThunderLion ( )   2021-01-03 19:58:00
有阿 竹科很多 驗完DNA就斷絕了
作者: cfceo (分析師畢長)   2021-01-03 19:58:00
DNA能說換就換?那還有人戴綠帽嗎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1-01-03 19:59:00
權利義務啥倒是有可能透過立法處理,為啥沒有?完全執政,問DPP
作者: duelaylomo (魔法少年魯蛇)   2021-01-03 19:59:00
不能斷血緣但是被拋棄的小孩將來也不用負責養父母吧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21-01-03 19:59:00
竹科艷dna還可告詐欺求償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21-01-03 20:01:00
你要說的應該是斷絕"親子"關係吧
作者: duelaylomo (魔法少年魯蛇)   2021-01-03 20:06:00
真能提前斷絕關係不也是要法院跑一次流程
作者: picasa226   2021-01-03 21:21:00
民進黨會做事嗎?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21-01-03 21:30:00
+1 廢物綠色 過半了還不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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