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文] 襲警輕判過去式 立院三讀:加重妨害公務罪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20-12-31 21:48:39
襲警輕判過去式              聯合報
立院三讀:加重妨害公務罪最重判5年    王聖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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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刑法妨害公務罪章相關規定
,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民眾襲警最高可判處有期
徒刑5年;法務部今天發新聞指出,修法彰顯公權力行
使不容挑戰以及政府捍衛執法人員的決心。
法務部說,鑑於妨害公務案件數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
及結果益趨嚴重,導致員警或其他公務員執行職務的風
險及人身安全威脅大幅增加,本有意訂「襲警罪」,但
考量不宜對特定職業修法,於是修正刑法妨害公務罪章
增加相關規定。
法務部在刑法第 135條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規範
行為人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或攜帶兇器對公務員施強暴
脅迫者,予以加重處罰,違法者可判處6月以上、5年
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指出,除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外,另配合刑法妨
害秩序罪章修正,修正刑法第 136條公然聚眾的違法構
成要件,規定行為人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
迫也科予刑責,以加強維護執法人員及民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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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4/513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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