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李仲維
3.完整新聞標題:
29名台灣人涉電信詐騙案 被北京法院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因涉及電信詐騙、由西班牙押解到大陸的29名台灣人,3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裁
定詐騙罪成立,分別判處4年半至14年徒刑,並處以罰款。
法院表示,2016年6月至12月,各被告在西班牙組建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
,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虛構受害人涉嫌犯罪要接受審查,誘使他
們按照要求轉賬或匯款,先後騙取14人共人民幣617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參加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境外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
,透過虛構被害人個人資訊洩露、涉嫌違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資金等事實,誘使被害人按照
被告的要求進行轉賬或匯款,詐騙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特別巨
大,依法均應予懲處。
法院認為,由於被告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513686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