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記者署名:
楊清緣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陳吉仲稱「台灣豬標章張貼不實最高可罰400萬」網打臉:根本無法可罰
4.完整新聞內文:
在民進黨政府的主導下,含瘦肉精美豬明年起將開放進口,雖然官方稱只要消費者去貼有台灣豬標章的店家用餐,保證不會吃到進口豬,但魯肉飯連鎖店「鬍鬚張」遭踢爆張貼台灣豬標章卻販售含西班牙豬肉的紅麴燒肉便當。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忍不住直言,縱容業者貼台灣豬賣進口豬,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不用道歉嗎?儘管陳吉仲稱張貼不實可開罰4萬至400萬,但臉書粉專《Lin Bay 好油》打臉說,根據現行法律根本無法可罰,最多就是要求下架。
《Lin Bay 好油》29日在臉書PO文解釋標章跟標示的不同,並指出業者若沒標示豬肉產地,衛福部可依法開罰,但農委會標章只是一個沒有效力、僅計畫等級的標章,有沒有違反食品標示等法規,是由衛福部判定。而衛福部該做的都做了,法也都修了,反觀農委會,這些管理又不是新創,以前模式都可參考了,結果也不做,該設立的法規也都沒設,只是應付應付拿一個計劃型的東西出來交差,最後無法可管。
至於為何產銷履歷這個標章有冒用或不實,農委會可以開罰,台灣豬標章卻不行?《Lin Bay 好油》強調,這就是農委會的怠惰之處,該做的立法程序沒做,管理思維沒釐清,只是隨便弄一個標章來應付,真的出包了也無能為力。而要罰台灣豬標章不實不是不行,只是要依法行政,依架構去辦理,架構設置之後,才有台灣豬標章的正當性跟合理性進而設置法規才有適合法,才能依法開罰。
《Lin Bay 好油》也酸陳吉仲:「陳大主委就是因為法律觀念薄弱,所以常常會講出一些超越法律的事情」,最後更無奈表示:「反正沒差啦,老闆愛就好,外面有一些謠傳說人家要升官去當行政院副院長了,基本該做的都沒做也沒關係,反正誰質疑都是不實指控,傷害農民影響農民的福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XkvEQD
6.備註:
再兩天就要恭迎萊豬,搞一個標章結果無法源可罰,查核單位是誰?有沒有定期稽查系統?
標章有沒有跟店家有名冊連結,合格店家名冊有辦法給社會大眾查閱嗎?這些都沒有做,這算有配套措施嗎?
之前說給「消費者」多一個選擇,事實上是給「廠商」多一個選擇消費者沒辦法選吧!政府搞一個logo就想含混過關還說有配套,真的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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