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榮女大生命案 梁嫌「殺人罪」起訴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2-25 11:26:53
※ 引述《s66449 (老實樣)》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yaeb3kuw
: 長榮女大生命案 梁嫌「殺人罪」起訴
: 2020-12-25 09:11:00
: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 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遭性侵殺害,震驚社會。高雄市地檢署今天正式以殺人罪嫌起
: 訴梁姓嫌犯,詳細起訴內容檢方將在11點說明。
現在有說法,詳細一點是稱:
梁育誌被訴的罪名為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強盜而故意殺人、遺棄屍體,
總共四條。
理由摘要部分,略如下:
1.本案被告為滿足私慾,其於隨機挑選落單B女性侵未遂後,非但未有任何反省行為,反
而變本加厲,再性侵殺害A女,且渠更以繩結勒頭、毆打無反抗能力之A女,使用此等令人
髮指之凌虐手段,無理、任意剝奪A女無辜性命,完全無視過程中A女哭喊求饒之行為,且
被告於偵查中未曾主動表示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歉意或有悔改之意,僅不斷詢問已身會遭判
刑多重或渠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等關係自己權益事項,更顯見被告毫無悲憫同理之心。
2.又被告自陳之所以會犯下本案,係先前有債務問題所以想上吊自殺,因此想在輕生前做
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等語,此亦有被告所擬遺書一份在卷可參,應可採信。是據上足認被告
不僅不珍惜自己之生命,甚且欲在輕生前戕害無辜性命,漠視生命權之心態莫此為甚。
3.另觀之被告(國中)學生輔導資料紀錄表、(高職)學生綜合紀錄表及本署刑案查註紀
錄表之內容可悉,被告自國中起即有非行及前案紀錄,直至本次再犯性侵未遂及性侵殺人
之罪刑。足認相關學校輔導及刑事矯正之作為皆不足平復被告個人對於性犯罪之衝動,且
其手段惡性一次較一次為甚,直至本次竟再犯戕害無辜性命之犯行,是實難認被告個人有
何再行矯正之可能。
4.另查被告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在靜態因素評估表評分為中高危險程度,但考量其
人格特質、壓力因應技巧薄弱,其性侵害再犯之可能性調整至高風險,此有該院鑑定報告
在卷可參。上述相關證據均足認被告實無矯正之可能,無從認被告尚有施以監獄教化而促
其改過遷善之可能,而有將之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
看來根本就食髓知味的變態佬,何以能在台灣的社會繼續生存啊?
對於馬來西亞的人民而言,梁男一點都沒有存留在世上的價值,只望其能儘早被伏法,還
家屬公道、以昭炯戒!
希望各級法院能認清其對社會的危害,莫讓他繼續行惡了吧。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20-12-25 11:27:00
有教化可能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20-12-25 11:27:00
殺人罪起訴 無罪釋放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20-12-25 11:29:00
抄佛經+診斷證明可無罪
作者: a741085 (向前一鏢)   2020-12-25 11:35:00
有精神狀況 那無罪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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