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把人分成四等
地位由上至下為
1. 蒙古人
2. 色目人
3. 漢人
4. 南人
現在台灣似乎也分成四類
1. 色目人(1.5日本)
2. 台灣人(四百年前屠殺原住民的正港台灣人)
3. 漢人(來台不到百年的賣國賊,原住民也在這一階)
4. 南人(東南亞外勞)
隱隱約約還有一個日本人又在台灣人之上
但這比較偏民間喜好
實際上日本在台灣的活動不多,至少遠不如色目人的影響力
台灣人的歧視鍊最有趣的是竟然連自己都歧視
自認人種地位在色目人及日本人之後
基本上女性擇偶傾向也大致如此
有沒有台灣種性制度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