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虎科大情侶車禍亡 檢警勘驗確定機車未兩段待轉
4.完整新聞內文:
虎尾科大畢業的陳姓籃球校隊隊長騎機車搭載女友蔡姓學妹,行經高市凱旋四路左轉時,
突遭後方林姓男子駕駛的汽車撞上,2人雙亡,死者父親喪子悲痛之餘,認為車禍地點是T
字路口,質疑對方車速太快,不是兒子違規兩段式左轉,檢警現勘確認該T字路劃有機車
待轉區並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路權為直行車輛所有。
至於死者父親質疑肇事汽車有無超速問題,由於車禍路口的速限為60公里,檢方將勘驗行
車記錄器,若該記錄器未顯示行車速度時,將以肇事點前推一段距離的路程,除以所花費
的時間,換算當時追撞機車的「均速」,釐清林男駕駛的汽車有無超速。
至於死者父親質疑該車禍地點為T字路口,是否有劃或該劃機車待轉區,交通局表示,並
非T字路不能劃待轉區,凱旋四路、瑞田路口早就有機車待轉區,當地同向路段共有三線
道,包括內車道(汽車專用)、汽機混合道、慢車道,凱旋四路寬直,為求機慢車安全,
特別設有小型安全島隔開,一直到兩路口交叉處才縮減安全島,依設置標準和安全考量,
必須在瑞田路上劃機車待轉區。
交通局同時在該路口慢車道顯目處,掛設「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規範機車必須兩段式
停等紅燈,另為顧及內側道、汽機車混合道的直行車輛安全,同步設有禁止迴轉標誌,至
於肇事車林姓駕駛當時車速,死者機車是在哪一車道上被撞,有無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或
能否反應等分析,都牽動肇責比例,未來法官將以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做為是否涉
及過失致死的判定依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89051
6.備註:
但看別篇新聞有提到汽車駕駛超速,
看來駕駛要賠到死了。
(無兩段式左轉的違規,要被沖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