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這行就是外人看覺得爽,內行人覺得屎的工作
爸媽那輩的勞權觀念還停留在上個世代,基本工資66以下的時候
如果是你,假設你的學歷夠,你會選哪個?
1. 去科技業上班,升主管以後,每個月領7萬以上的薪水,40歲退休,回來接小吃攤
2. 爸媽立刻引退放下權力,28歲就接小吃攤賺,賺的全部歸自己管,要休幾天自己負擔風
險
3. 假設學歷不夠,先去外面做30k的工作,正常週休二日,等爸媽做不動,我40歲再回來接
4. 大學畢業先在店裡幫忙,一週上班7天,犧牲掉社交生活交女朋友的時間,薪水一樣30k
。領薪水到45歲以後,爸媽再考慮把麵店給你接手,錢才會給歸管
怎麼看,1~3都是比較正常人的選擇。但是爸媽都會逼你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