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ogdoll (Fleta我大哥)》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關於機車該不該待轉的議題
: 我想先回顧:
: 何謂待轉大富翁的意義?
每個人都有權做不同的解讀
在廣告及行銷上,因為是希望別人傾聽
更應該要問受眾的解讀
: 不就是諷刺在華國交通制定以汽車為最優先順位上
: 讓機車失去主體性 淪為配角
: 在許多路口上 明明機車可以作為一個"用路車輛"
: 該左轉就在左轉道 該打的方向燈不要少 聽從號誌左轉
: 但這個國家的法規剝奪了機車這個選擇權
: 透過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待轉的設計
: 才讓待轉大富翁透過"待轉"來酸這個政府"那我們就集體做合法的事情給你看"
我看是挑自己喜歡的法就當已經合法吧!
待轉可以,塞住路口時沒有任何規範?
塞到逆向就開你逆向
塞到右轉專用道你就應該右轉
按汽車標準,在特定方向專用道上,如果不走,是要開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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