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應正解?
你華碩今天違反證交相關法令還給我裝死,我已經舉報了。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第四條第六款
你董事長被員工刀架脖子是生是死,不用跟股東報告?是不是換董事長了大家不知道?
第四條第八款 那小編的職權已經超越總公司發言人了,你有列發言人嗎?
兩小時內就要報喔,你一個上市公司,世界第一版卡大廠是這種公司治理嗎,舉報報起來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第四條:
六、董事長、總經理、法人董監事或其代表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監事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立功能性委員會之成員於委(選)任及發生變
動、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或第一上市公司已無在我國設有戶籍
之獨立董事者。
八、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
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
部稽核主管等人事變動或第一上市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生變動者。
第六條
二、發現大眾傳播媒體報導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或報導內容有足以影
響上市有價證券行情之情事,或報導與事實不符者,應立即輸入重大
訊息說明,至遲不得逾發現後二小時。
歡迎一起去證交所舉報
舉報可透過本公司第三方舉報中心 網站https://www.reportnow.com.tw/twse為之亦可
透過下列管道進行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8978-2396 傳真:
02-8712-8082 信箱:台北郵政112-113號信箱
https://suggestionbox.twse.com.tw/swsfront35/SWSF/SWSF01014.aspx